证券代码:605020证券简称:永和股份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7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
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7月2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股东名册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1童建国18630019936.47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208962004.09企业(有限合伙)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9887161.96
4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99791661.95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赣州定增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86817971.70业(有限合伙)
1/26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66811311.31
有限公司
7夏伟东65000001.27
8徐水土61643871.21
9夏乾康45478210.89
10童嘉成42180000.83
二、2026年7月20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占公司无限售持有无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名册条件股份总数
股份数量(股)
的比例(%)
1童建国17840546335.47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208962004.15企业(有限合伙)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9887161.99
4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99791661.98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赣州定增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86817971.73业(有限合伙)
6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66811311.33
有限公司
7夏伟东65000001.29
8徐水土61643871.23
9夏乾康45478210.90
10童嘉成42180000.84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