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0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1/6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华
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
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生氢氟酸有限公司、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3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9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评价方面,主要包括组织框架、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主要控制活动方面,主要包括审批授权控制、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预算控制、销售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
信息沟通方面主要是指系统建设管理,以确保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及时性,对外信息披露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内部监督方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部门对公司进行监督稽核管理。
2/6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安全环保管理、销售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报表税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错报金额合并报表错报金额<合并
潜在错报前利润的10%<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10%报表税前利润的5%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1%额1%0.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公司因重大会计差错而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6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重要缺陷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资产总额0.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
额产总额0.5%金额<资产总额0.5%总额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被监管部门处以重罚;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4.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重要缺陷
3.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并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6□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否
5/6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良好。公司对主要子公司的重要业务流程以及关键控制活动
定期进行测试,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司制度、执行有效的内控程序,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童建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