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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3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永和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2026年4月27日,永和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885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510630143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9783564.3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9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原因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5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2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6480.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451580)中所持有的 229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B886871945),过户价格为 8.45 元/股。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451580)中所持有的 6737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2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B886871945),过户价格为 8.20元/股。

综上,截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日(2026年5月1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份数为18858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18858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的的计算依据

2截至2026年5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8858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10630143股。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以公司股票于本次差异化分红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6年5月8日)的

收盘价格27.44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计算如下:

(一)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是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45元/股(含税)。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5元/股)÷(1+0)

=27.44元/股-0.45元/股=26.99元/股。

(二)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510630143股×0.45元/股)÷510818723股≈0.45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5元/股)÷(1+0)

=27.44元/股-0.45元/股=26.99元/股。

(三)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根据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6.99-26.99|÷26.99=0.00%<1%。

3综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且本

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永和股份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珺珑王家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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