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任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清伟先生和非独立董
事余锋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胡继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
守职责的原则,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重要意见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和建议职责情况
2025年3月会议讨论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沟通相关
同意无
20日内容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2025年4月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无
23日《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8月《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同意无
11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同意无月20日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3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全面审慎评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法定资质,在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专业能力突出,投资者保护机制健全。经核查,本次审计项目组成员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行业自律处分的情形。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高效优质完成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专业素养与执业保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与立信保持密切、顺畅的沟通协作。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重点及时间进度安排;
持续跟踪审计进展,强化过程督导;督促审计机构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
3.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与职业准则,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靠委员的专业知
识、经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全面审议,认可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在内部审计执行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审计中心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工作,重点围绕募集资金使用、审计中心负责人变更等关键事项开展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审计委员会及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未发现重大缺陷及异常情形。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经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存在财务舞弊、
2/3重大错报等异常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判断事项,亦未出现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文件。公司已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治理架构,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发展阶段及管理需求相适应,在规范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公司运营秩序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
层、审计中心、财务中心、证券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就财务会计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主动听取外部审计机构专业意见,并全力配合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水平。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认
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规范、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以高度负责的专业态度审议各项议案。履职过程中,委员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通过规范、专业的议事机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强化相关事项的事前审议与把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稳健高质量发展。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