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8证券简称:世茂能源公告编号:临2024-01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关联董事李立峰和李春华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此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供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单位:元上年(前次)预计上年(前次)实际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差异较大的原因金额发生金额
2023年世茂铜业缩减铜加工前道冶
向关联人销售
9000000.003084989.78炼工序,蒸汽需求量减少,因此预计
产品、商品宁波世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存在差异。
茂铜业接受关联方提股份有
限公司1000000.00792660.56供的租赁服务
其他296490.14租赁世茂铜业厂房电费
合计10000000.004174140.48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元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3000000.003084989.78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新增宁波世茂3000000.000压缩空气)铜业股份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服务有限公司1500000.00792660.56
其他500000.00296490.14
合计8000000.004174140.4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李立峰
注册资本:11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区曹朗水库
经营范围:铜冶炼,紫铜丝、电线、电缆、接插件、铜棒、铜板、电机、电磁线的制造、加工;黄金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系同一家族控制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33434.63万元,资产净额
56066.6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28383.41万元,净利润
1172.50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和关联人之间销售商品(提供蒸汽)和房屋租赁等方面
的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2、公司向关联人新增销售商品(提供压缩空气)协议主要内容供气单位: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用气单位: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生产发展需要,及乙方用气需求,按照能源法、民典法规定,为共同保障安全供气,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气参数
1、乙方最大用气量为5000立方米/小时,入口计量点的气压力
要求稳定在 0.6-0.9 Mpa之间。
第二条:合同期限
1、用气期为每年1月至12月,合同期限暂定一年。
2、若乙方调整生产结构等原因可提出变更或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计量及气价
1、气价按市场价及根据企业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按0.07元/立方米。
2、用气费用按月结算,当月用气当月25日关账结算,当月月底
前按实际结算的费用,乙方需全额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用气费用结算方式:当月用气量×(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汽价)=当月应付气费,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3、调试期内用户需缴纳气款以表计实际反映数值为准,调试期为1个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
要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主业,高效运作,实现资源互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