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美邦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8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6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28,9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8,608.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43,391.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30Z019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42,892.2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184.34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9月8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801011580000354751、78550180808090089、129910070810555、8111701012300647488、26530101040031754。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和光大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8550180801800095。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余额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 801011580000354751 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78550180808090089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129910070810555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8111701012300647488 1,600.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 26530101040031754 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78550180801800095 已销户
合计 - 1,600.37
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规模 (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15,259.91 10,284.34 2024年12月已结项
2 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7,370.00 7,000.00 2024年12月已结项
3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8,268.28 4,300.00 2024年12月已结项
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279.18 3,000.00 2025年12月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600.00 14,600.00 -
合计 48,777.37 39,184.34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23日止,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结项名称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5年12月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3,000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532.75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133.12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600.3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600.37万元
注1: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共计122.38万元,该部分款项待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并全部结项。公司“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五、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完成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升级、业财一体化、生产制造平台、项目管理平台、研发项目管理平台等多个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实施,公司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实现共享,公司信息系统及数据更加安全,整体企业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企业管理更加规范。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对募投项目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投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信息技术及数字化管理领域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运营需求,公司不断对项目实施具体方案进行优化改进与调整。公司充分利用及整合云计算技术成果,对机房建设及服务器硬件配置等进行了集约化调整,有效降低了项目基础设施硬件内容的投入强度。公司在确保信息化系统功能完整、运行稳定及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项目资金的集约化使用与高效节余。
3、近年来随着国产软硬件产品性能和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高,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在软硬件产品采购时优先选择性能及效率更高且更具性价比的产品替代,整体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际采购成本,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资。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00.37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部分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在上述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冯运明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