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利高、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责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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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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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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