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证券简称:咸亨国际公告编号:2026-026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2845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4.203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来兴先生主持会议。全体董事列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阮萍女士、冯正浩先生、张长瑞先生、方莉女士列席了会议;财务总监丁一彬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2787513 99.9780 48500 0.0184 9200 0.003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2787513 99.9780 48500 0.0184 9200 0.00363、议案名称:《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2787513 99.9780 48500 0.0184 9200 0.0036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2787513 99.9780 48500 0.0184 9200 0.0036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58520402 98.3546 4315611 1.6418 9200 0.0036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2786413 99.9776 49600 0.0188 9200 0.0036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2647513 99.9247 188500 0.0717 9200 0.0036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58520402 98.3546 4315611 1.6418 9200 0.003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76664850
案及2026年中99.25300.627892000.1192
8120
期分红授权的议案》4《关于续聘会
76664850
计师事务所的99.25300.627892000.1192
8120议案》5《关于使用自
33994315
有资金进行现44.011855.869092000.1192
701611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
76654960
酬及2026年度99.23870.642192000.1192
7120
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75261885
以简易程序向97.44062.440292000.1192
81200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会会议特别决议议案7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烨孟文翔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