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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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1-2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1-9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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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rantthornton.cn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9172号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咸亨国际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咸亨国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咸亨国际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咸亨国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咸亨国际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1本鉴证报告仅供咸亨国际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2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2021〕1776号),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5元。截至2021年7月1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461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153644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4600054.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1〕3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4015.0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662.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499.0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1163.52万元,此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手续费541462.74元,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述资金待项目结项时转出)。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7506.39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521.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1为7212.99万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手续费541462.74元,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述资金待项目结项时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于2021年7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3年9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安护电力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探博士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奇点感知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4年1月8日与子公司咸亨国际(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120202032980035703031.5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3301040160024487749
2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1901570104003072458.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9892310802262.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989261081881.6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3301040160024483466200.7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330104016002451189459.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989891060872.06
兴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356970100100105271643.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40371105181154028.80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811080101330224446828500218.48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811080101330224476134.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205233100062474230.06
571920523710008本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已销户
合计32129921.06
注:本年度,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尚未转回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43.62万元,利息收入1178.16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57.1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48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4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5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数字咸亨2.0建设项目”于本年度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86.49万元、0.0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中的七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0.24万元,并开具专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借款或增资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杭州奇点感知技术有限公司、探博士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安护电力技术(杭州)有限
公司合计增资3146.50万元,向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合计提供借款3130.44万元。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605.02万元人民币,通过无息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咸亨国际(杭州)
4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借款给咸亨国际(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18.71万元用于实施“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对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6300万元,用于实施“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说明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025年度,公司实际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104.4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并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将剩余募集资金
11271.64万元全部投入至“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自主产业的整体规模也会相应得到提升,海宁生产基地将不能满足公司的需求,同时嘉兴海宁市较公司总部所处的杭州市而言,不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拟在杭州进行新的产业基地布局,未来将形成杭州和海宁两大产业基地,各有侧重。因此,公司决定不再增加海宁生产基地的相关设备投入,并终止实施“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后,为充分发挥研发内容能够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基于让研发投入更加匹配相应子公司的激励考核的需要,按照将各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一体化的原则,对内部组织结构规划进行了重新优化,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产业子公司仍将保持公司一级子公司的状态各自独立运营,故本次决定增加公司以及6家全资子公司共8家实施主体共同实施该项目,由于实施主体较多,各主体实施进程各不相同,同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
12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05.20万元(含孳息)变更为“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金额分别为605.20万元、4000万元。
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公司在南京、武汉和长沙三家赛孚城应急体验馆的来访人流量低于预期,本着稳健经营,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优先做好现有赛孚城应急体验馆的优化运营,暂时不再开设新的场馆。公司赛孚城旗舰馆-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设立时间已近十年,对公司在应急领域业务推进以及展示整体形象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该领域也积累了一定的人员、资产等方面投入,公司本次决定将变更投向后的募集资金605.20万元(含孳息)投入到该馆的优化升级当中;同时,公司根据未来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情况,制定了新阶段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以提升产业创新为目标,发挥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与小巨人企业,拟规划打造“智能制造中心”,主要聚焦电缆智能检测等核心技术,本次公司决定将变更投向后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投入到“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决定将“数字咸亨2.0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中的8200万元调整至“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调整后“数字咸亨2.0建设项目”募集金额投入金额为3071.64万元,“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200万元。
公司在“数字咸亨2.0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结合原有规划以及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基于稳健经营和提高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将原有的构想思路从“一次到位”,优化为“分步、适配、节约”的策略。2025年末“数字咸亨2.0建设项目”结项时,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约为3000万元,将会产生约820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开始,使用自有资金投入继续推进数字化项目的建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是公司提升硬科技实力的重点项目,该中心是公司继海宁生产基地后最重要的产业和研发基地,建成后将大大丰富公司自主生产产品品类,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趋势的新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巩固公司市场份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国泰海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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