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证券简称:澳弘电子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11024债券简称:澳弘转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2026年上半年度运行情况出具了《澳弘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汇报了2026年上半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留平、徐海宁、王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留平、徐海宁、王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提出离职、因个人原因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中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配合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留平、徐海宁、王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21日下午
14: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