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0证券简称:联德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92元/股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德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公告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5年7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5年7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7)。
(五)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七)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九)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92元/股。
(二)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9.92万元及回购对价相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3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1651600-100001641600无限售条件股份2389404000238940400
总计240592000-10000240582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联德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联德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4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回购注销股份的通知和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联德股份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
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