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明新旭腾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发行名称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7日
募集资金总额673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6364.23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注
(1%)用状态时间年产800万平方米全水性定
54.98%2026年12月
岛超纤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注
补充流动资金2102.11%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
注1: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实际收益尚未收回本金序号现金管理类型注(万元)金(万元)(万元)金额(万元)
1普通大额存单1094.081094.0812.430
2普通大额存单1000.001000.001.570
3结构性存款1000.001000.0019.730
4普通大额存单5000.005000.0012.800
5结构性存款6000.006000.0054.240
其他:券商理财
63000.003000.0038.840
产品
7结构性存款6000.006000.0057.700
8结构性存款5000.005000.0054.490
9结构性存款1000.001000.000
60.45
10结构性存款1000.001000.000
11结构性存款3000.003000.0012.900
12结构性存款6000.006000.0012.720
13结构性存款6000.006000.0033.370
14结构性存款4000.004000.0012.880
15结构性存款8000.008000.0093.260
16结构性存款5500.005500.0063.08017结构性存款5500.005500.009.080
18结构性存款4000.004000.0012.160
19结构性存款8000.008000.0023.390
20结构性存款3000.00-25.413000.00
21结构性存款6000.006000.0020.710
22结构性存款3000.003000.001.280
23结构性存款1000.001000.000.590
24结构性存款7000.007000.0011.410
25结构性存款7000.00--7000.00
26结构性存款5000.00--5000.00
27结构性存款5000.00--5000.00
合计644.48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17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0.18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3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20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10000.00
注:1:实际收益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上述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3:上表中为截至到2026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数据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
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