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制度的范围。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后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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