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证券简称:正和生态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投资”)持有
公司84585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6%;本次解除质押后,已累计质押49734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8.80%,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8457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7%;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已累计质押
362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4.21%,占公司总股本的17.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29946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38%;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已累计质押85964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6.15%,占公司总股本的40.61%。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通知,汇恒投资和张熠君女士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汇恒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1500000
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13.60%
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3%
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10月10日直接持股数量84585900
直接持股比例39.96%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497349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58.8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49%股东名称张熠君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8670000
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22.5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0%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10月9日直接持股数量38457900
直接持股比例18.17%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3623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94.2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11%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是否为限售占其所占公司是否股东名为控本次质押股股(如是,质押起质押到持股份总股本质押用补充质权人
称股股数(股)注明限售类始日期日比例比例途质押
东型)(%)(%)控股
解除质海宁**为上市股东2025年押登记贷款股公司融
张熠君一致8000000首发限售股否9月2920.803.78手续之份有限资提供行动日日公司担保人控股解除质建德市为上市股东2025年押登记**贷款公司融
张熠君一致7100000首发限售股否10月1018.463.35手续之股份有资提供行动日日限公司担保人
合计\15100000\\\\\39.267.1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本次解已质未质占其占公质押及质押及已质押押股未质押押股持股所持司总股东名持股数量质押前质押后股份中份中股份中份中比例股份股本称(股)累计质累计质限售股冻结限售股冻结
(%)比例比例押数量押数量份数量股份份数量股份
(%)(%)
(股)(股)(股)数量(股)数量
(股)(股)北京汇恒
投资有限8458590039.96612349004973490058.8023.49497349000324407000公司
张熠君3845790018.17298000003623000094.2117.1136230000022279000北京汇泽恒通投资
69030003.2600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2994680061.38910349008596490066.1540.6185964900034668600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控股股东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
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
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
3偿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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