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证券简称:正和生态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B座 21 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33756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3.002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89007 99.9350 67010 0.0502 19600 0.0148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87807 99.9341 66810 0.0500 21000 0.0159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80807 99.9289 73810 0.0553 21000 0.0158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82807 99.9304 71910 0.0539 20900 0.0157
5、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29807 99.8906 124410 0.0932 21400 0.0162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166820 99.8434 187897 0.1408 20900 0.0158
7、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80507 99.9286 72110 0.0540 23000 0.0174
8、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33281007 99.9290 71910 0.0539 22700 0.0171
9、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3280307 99.9285 72110 0.0540 23200 0.017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2《公司2024年102499.150166810.646621000.2033度利润分配预400700案》6《关于提请股东101297.979018781.818620900.2024大会授权董事3020970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荃、贾宇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