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
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正和生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3元。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59109.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81301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1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根据公司提供资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募集资金承诺募集资金实际节余募集资金结项名称是否结项使用金额(万使用金额(万金额(万元)元)元)公司战略及管
注已结项1092.281092.280理提升项目1生态保护与环
境治理研发能本次拟结项5890.794811.361079.43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项
本次拟结项1843.07949.08893.99目补充工程项目注
注已结项44055.1644212.42-157.263运营资金2
净利息-193.56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2009.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补流,2009.72万元额
注1:“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司已于
2024年9月办理完毕“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注2:“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募集资金于2024年9月全部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办理完毕“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0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注3:负数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所致。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1、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推进进度及整体经营发展的资金调度需求,以部分自有资金支持相关研发工作开展,据此形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在“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高性价比产品及供应商,有效控制项目资金投入,相应形成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求,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09.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支付原募投项目相应应付未付款(如有)。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
2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将前述2000万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公司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09.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