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明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博士。1998年3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均以现场及/或通讯的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和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的次数董事会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蔡明超44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次会议、提名
委员会3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事项、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
(三)报告期内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年度,本人通过累计8天的现场工作,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沟通讨论、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
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方面,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特别在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关键议案时,坚持审慎原则,深入分析其合规性与合理性,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战略发展方面,本人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与市场竞争态势,结合公司资源禀赋与发展需求,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心业务布局及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参与相关决策过程中,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经验,重点关注战略方向的合理性、实施路径的可行性,为完善公司战略体系、提升决策质量提供了专业建议。
在财务与审计监督方面,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持续沟通,重点关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进展、定期报告的审阅与完善工作。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本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落实改进,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方面,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参与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与评估工作。通过对候选人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治理需求,独立发表审核意见,致力于推动公司管理层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在投资者关系方面,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渠道主动与投资者交流,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建议。在参与董事会决策时,充分考量各方股东利益平衡,独立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程序规范透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支持方面,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及时完整提供所需资料,积极响应问询,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进行审慎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通过与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本人强调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公允性原则和商业实质,确保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通过事前提醒和监督,切实防范潜在利益冲突,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期内,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年度公司控制权变更过程中,本人秉持维护公司战略连续性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深入研究收购方案的战略契合度,本人重点关注本次控制权变更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行业竞争地位及核心业务布局的潜在影响。本人建议确保现有主营业务稳定运营的同时,审慎评估并把握新的发展机遇,督促管理层制定科学可行的过渡方案,以维护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通过对相关文件的认真审阅,并结合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的充分沟通,本人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判断。特别在涉及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等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重大事项上,本人始终保持审慎态度,通过查阅决策文件、核查审议程序、比对市场公允价格等方式,重点监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
经充分核实,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尚未确定年度审计机构。本人督促管理层加快推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建议重点考察其专业资质与执业能力,确保及时完成审计任务,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本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工作。通过对候选人的专业资质、工作经验等事项进行多维度考察,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在参与相关决策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原则,重点关注提名程序的规范性及人选与公司长期发展的契合度,确保相关决策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在任期内,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对薪酬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重点关注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的关联性。在参与相关审议过程中,本人审阅了薪酬方案的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惯例,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审慎审议重大事项、持续监督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本人切实履行了该尽的义务与责任,为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明超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