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 太和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依法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此外,本次公司拟同步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制度。
二、《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情况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
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经公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司各董事同意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2.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知全体与会人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全体与会人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司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前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注:《公司章程》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