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 太和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55241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3.616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方式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何雨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244468 98.9042 231775 0.9080 47912 0.187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关于增补第四届485999594.55822317754.5095479120.932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蔚霞、孔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