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9证券简称:味知香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50.59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价格:18.86元/份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18.86元/份的价格向2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1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波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7、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19.41万股。
8、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预留授予,待预留授予时进行分配。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79万份调整为50.59万份,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变。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8.86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3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2、授予数量:50.59万份
3、授予人数:21人
4、授予价格:18.86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
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预留授予第一
日起至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50%个行权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预留授予第二
日起至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50%个行权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
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占目前总股本的比职务(万份)的比例例
核心员工(21人)50.5918.74%0.37%
预留授予合计50.5918.74%0.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低于35%;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行权期2027年低于5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80%50%0%
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注销。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6本次预留授予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7.64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各行权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12.0629%、16.6852%(上证综指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88%、1.255%(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利率)
5、股息率:0%。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2026年2027年2028年数量(万份)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50.59463.76237.16189.5337.07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7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激励对象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4月24日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8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86元/份。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及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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