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6-03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
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背景及方案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背景
2025年,公司战略布局纵深推进,资源保障体系持续升级。公司参与投资建设新疆
庆华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拟累计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4.55亿元并持有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50%的权益(对应年产20亿方天然气),持续构建“权益气+长约气+现货气”的多元化上游资源池。同时,公司通过持续拓展 LNG 液化工厂、特种气体项目等具有较高壁垒及优势的项目,增强公司发展韧性,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具可持续性及增长潜力的长期价值回报。
上述项目具有资本密集型特点,所涉投资金额较大,项目投资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需根据工程进度持续投入资金,预计将显著增加资本开支,并对公司阶段性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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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安排及资金统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具体年度现金分红计划进行调整。
基于项目投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拓展、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为在兼顾股东回报的同时,合理留存部分利润以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7985.47万元(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4649.31万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89.1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上述公司经营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174158137.00元(含税)。加上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
265918926.13元(含税)后,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人民币440077063.1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7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元)440077063.13780000000.004339914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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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元)1479854738.811683682319.881305894015.06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87891919.13(人民币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654068494.33(人民币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注)(人民币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489810357.92(人民币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654068494.33
注销总额(人民币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否注销总额是否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11.0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否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实施用于注销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33745449.53元。
该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份尚未注销。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经营成果制定的,并合理统
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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