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0815转债简称:九丰定01
转债代码:110816转债简称:九丰定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1”,转债代码为“110815”,挂牌转让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购买资产所发行的部分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3759410张,面值为100元/张。
*本次可转债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后,公司剩余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定向可转债共计294828张,面值为100元/张,具体包括:
(1)法定锁定期为36个月的可转债共计294654张(法定解锁条件尚未成就);
(2)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可转债共计174张。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相关要求,鉴
于定向可转债解锁操作层面的特殊性,对于单户持有可转债金额小于最小交易单位
1000元的部分本次暂不解锁。
一、本次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核准及发行登记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
1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或“标的公司”)原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或“本次交易”)。
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10799973张可转债已完成登记。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799973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5”,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1”。
(二)可转债发行明细及锁定期安排
1、本次发行可转债明细及法定锁定期如下:
法定锁定期持有可转债持有可转债金额序号名称
(月)(张)(元)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12 1840308 184030800
2李婉玲121076663107666300
3李鹤121050602105060200
4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99424999424900
5彭嘉炫1284879484879400
6洪青1281197081197000
7高道全1281197081197000
8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255236055236000
9韩慧杰1253760453760400
10高晨翔1241758441758400
11赵同平1219719219719200
12施春1216227216227200
13杨小毅1213809013809000
12828548285400
14何平
36276182761800
12736477364700
15范新华
36276182761800
16樊玉香36920609206000
2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法定锁定期持有可转债持有可转债金额序号名称
(月)(张)(元)
17郭桂南12830348303400
18王秋鸿12825618256100
19苏滨12736487364800
20曾建洪12603496034900
21李东声12552365523600
22陈菊12493174931700
23陈才国12489884898800
24周厚志12440644406400
25张东民12417074170700
26周涛12368243682400
27周剑刚12368243682400
28刘名雁36368243682400
29艾华12360873608700
30张大鹏12336933369300
31刘新民12276182761800
32许文明36258442584400
33刘小会12257762577600
34李晓彦12239352393500
35张忠民12202532025300
36杨敏36184111841100
37刘志腾12184111841100
38李小平12184111841100
39陈昌斌12184111841100
40唐永全12184111841100
41崔峻36147291472900
42张宸瑜36128881288800
43顾峰12128881288800
44陈财禄12114151141500
45丁境奕36110471104700
46蔡贤顺129206920600
47吴施铖129206920600
48罗英367364736400
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法定锁定期持有可转债持有可转债金额序号名称
(月)(张)(元)
49邓明冬127364736400
50张伟367364736400
51田礼伟367364736400
52李豪彧125523552300
53冯耀波365523552300
合计107999731079997300
注:上述“法定锁定期”详见“一、(二)、2、锁定期安排”,其中何平、范新华分别持有不同法定锁定期的可转债。
2、锁定期安排根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01”及其转为股票后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如至本次交易发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包含12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具体解锁事宜安排如下:
(1)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业绩承诺方,满足前
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同时,在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债,按照如下方式解锁: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12个月,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2022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与15031.74万元的孰低值,分母为47581.75万元,并向下以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24个月,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累计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30660.74万元的孰
4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低值,分母为47581.75万元,并向下以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业绩承诺期(2022年-2024年)届满,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202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交易对方所持尚未解锁的股份,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2)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获得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对价且法
定锁定期为36个月的相关交易对方,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36个月,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202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3)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后的锁定期,与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3、本次可转债解除锁定情况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经专项审核,森泰能源业绩承诺期(2022年-2024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84.22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数(47581.7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森泰能源的全部股权价值高于本次交易时标的公司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锁定期安排,相关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全部剩余限售可转债可上市流通(其中,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单户持有可转债金额小于最小交易单位1000元的可转债共计174张本次暂不解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部分可转债持有人已使用部分限售可转债进行转股,产生的限售股可全部解除锁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二、本次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5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本次申请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相关可转债持有人关于可转债锁定期的承诺具体
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九丰能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80号》及相关锁定期安排,公
司发行的剩余未解锁的定向可转债“九丰定01”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3759410张,面值为100元/张。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日期: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4、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2日本次解除锁定的序号名称
持有的限售可转债(张)可转债(张)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736128 736120
2李鹤420242420240
3李婉玲430673430670
6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截至2025年6月12日本次解除锁定的序号名称
持有的限售可转债(张)可转债(张)
4高道全302220302220
5高晨翔167044167040
6韩慧杰215044215040
7彭嘉炫339524339520
8洪青324790324790
9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20950220950
10杨小毅5524055240
11施春6491264910
12郭桂南3321433210
13赵同平7843278430
14王秋鸿3303133030
15陈菊1973719730
16陈才国1960819600
17何平6077233150
18周厚志1763417630
19苏滨2946829460
20范新华5708529460
21艾华1444714440
22曾建洪2414924140
23李晓彦95759570
24李东声2209622090
25张东民1668716680
26陈昌斌73717370
27周剑刚1473414730
28张大鹏1348313480
29唐永全73717370
30陈财禄45754570
31刘新民1105811050
32刘小会1031610310
33张忠民81138110
34李小平73717370
35吴施铖36863680
7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截至2025年6月12日本次解除锁定的序号名称
持有的限售可转债(张)可转债(张)
36李豪彧22232220
37顾峰51685160
38蔡贤顺36863680
39邓明冬29542950
合计38148113759410
四、剩余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定向可转债情况
本次可转债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后,公司剩余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定向可转债共计
294828张,面值为100元/张,具体包括:
(1)法定锁定期为36个月的可转债共计294654张(法定解锁条件尚未成就);
(2)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的可转债共计174张。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相关要求,鉴
于定向可转债解锁操作层面的特殊性,对于单户持有可转债金额小于最小交易单位
1000元的部分本次暂不解锁。
五、中介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要求;“九丰定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的数量和挂牌转让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九丰定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8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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