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证券简称:华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28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
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2000股相应调整为478800股;回购价格
由5.6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4.0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有关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截至2024年8月2日(以下简称“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七)2024年8月2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最终实际授予对象3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万股。(八)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000股,并根据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40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798000股。
(十)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0元),将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5.6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0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2000
股相应调整为478800股,回购价格由5.6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
4.0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并调整数量及价格的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2023年度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且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鉴于以2021-2023年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36%,且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2%。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798000股变更为1117200股。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本次回购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时,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342000×(1+0.4)=47880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本次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1+n)=5.61÷(1+0.4)=4.0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342000股调整为478800股,回购价格由5.6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4.0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按照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资金预计总额为197.62万元(以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03%。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证券类别变动前变动数量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17200-4788006384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7904800237904800
合计239022000-47880023854320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本次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