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8证券简称:同庆楼公告编号:2026-021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388号富茂大饭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06889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9.7640
(一)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吕月珍、独立董事李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前述出席人员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同庆楼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0426643 99.8548 191550 0.1060 70720 0.0392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0445663 99.8653 187850 0.1039 55400 0.0308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0375343 99.8264 254750 0.1409 58820 0.0327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0360443 99.8182 251850 0.1393 76620 0.0425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0347763 99.8111 284350 0.1573 56800 0.0316
6、议案名称:《关于免去韦小五女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0250763 99.7575 405750 0.2245 32400 0.018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
151443494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通
26901654100.000000.000000.0000
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210051589.62131878508.0148554002.3639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
74712083.30309435010.5199554006.1771
以下普通股股东市值50万以上普
135339593.5378935006.462200.0000
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2025年
2度利润分配方1944565698.76451878500.9540554000.2815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32026年度审计1937533698.40732547501.2938588200.2989机构的议案》4《关于2026年1936043698.33172518501.2791766200.3892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免去韦小五女士公司
6第四届董事会1925075697.77464057502.0608324000.1646
董事职务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同庆楼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家军、顾慧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