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证券简称:新洁能公告编号:2023-04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2023年11月30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84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378%,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1名
1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5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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