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证券简称:新洁能公告编号:2024-01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信息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79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的股本将由29816.8303万股变更为29696.0313万股,注册资本和章程相关内容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同步变更。
根据上述公司变更事项,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816.8303万元。
29696.0313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9816.8303万股,均为29696.0313万股,均为普通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第一百一十条(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
第一百一十条(七)公司与关联自
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应当经董事会审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议。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以及除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
0.5%以上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后,应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1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新的《公司章程》将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