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1021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志恩、李金亮已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6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志恩、李金亮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62元/股调整为10.33元/股。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