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证券简称:力鼎光电公告编号:2022-05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71.2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8月11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1日、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234.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68名员工限制性股票204.2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万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在办理首次授予、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等程序后,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类型授予日期(元/股)(万股)人数
首次授予2021年7月26日7.07189.15151
预留授予2022年6月30日6.955.002
注:1、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有效期已届满,无剩余可用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上表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包含截至本公告公司应回购但尚未完
1成回购登记事项的数量及人数。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本次解锁为激励计划首次办理解锁事宜。本次解锁的股票均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类别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首次授予的限制第一个解除限售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40%
性股票期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26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7月25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适当人选;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类别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经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10%;2、以2020年的净利润为入50104.52万元,比2020年营业基数,202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收入增长20.14%,满足解除限低于10%售条件。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剩余制度实施。经公司考核完成后确定的考核分值(X)决定151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后,
对应评价结果,各考核评价结果分别对应当期解除限售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如下:
比例(M)如下表所示:
1、13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考核分值(X) X≥80 80>X≥70 70>X≥60 X<60
结果为优秀,本次可解除限售限考核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制性股票共71.22万股。
解除限售比例(M) 100% 80% 70% 0
2、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以公司业绩目标达成为前提,激励对象个人在每个解除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无法参限售期内实际可以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根据激励计
与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并由公司划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达成后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的回购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
股票数量×上表中的解除限售比例(M),激励对象不得的限制性股票11.10万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解锁条件的达成经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剩余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51人,共持有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9.15万股,其中,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7人,共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05万股,本次可解锁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22万股。具体如下:
本次解锁数本次解锁数已获授予限制本次可解锁限符合解锁条件对量占已获授量占公司目序号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象职务予限制性股前总股本比(万股)(万股)票比例例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1178.0571.2240%0.17%
激励的其他人员
(137人)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8月1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1.22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366441500-712200365729300
无限售条件股份41000000+71220041712200总计4074415000407441500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于2022年8月3日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安排,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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