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 94.08 万元;自前次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49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174066079.88 元(含本次诉讼)。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改善企业资产结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司在合理催收无果后采用了诉讼、仲裁的方式收回商品混凝土货款。经公司统计,自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后,截至 2026 年 9月 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49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174066079.88 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4%。现将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2026年 6月 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新材”)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 199
号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金牛区法院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于近日完成立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鑫科新材,诉讼代理人为张梅;被告为成都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工”),暂无诉讼代理人。
二、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事实、请求等情况
(一)案件事实2025 年 12 月,鑫科新材与成都建工、成都蓉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蓉数科”)共同签订了两份《三方协议》,约定将成蓉数科未付鑫科新材的债务共计 4270771.30 元转移给成都建工,由成都建工将该款支付给鑫科新材,具体支付事宜另行协商确定。协议签订后,成都建工未与鑫科新材达成支付协议,亦未足额清偿全部债务。
截至本公告之日,成都建工仅向鑫科新材支付 3330000.00 元,未支付
940771.30 元,经鑫科新材多次沟通后仍无法收回前述款项。
(二)诉讼请求
鑫科新材根据上述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为:
1、判令成都建工支付鑫科新材货款 940771.30 元;
2、判令成都建工支付鑫科新材逾期付款损失 627.85 元;
3、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成都建工承担。
以上三项暂合计金额为 941399.15 元。
因本案件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无答辩、反诉或反请求的情况。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于 2026 年 4月 1日披露后,截至 2026年 9 月 20 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49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174066079.8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4%。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地位主要为原告,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案由 未结案件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 判决生效阶段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金额
买卖合同纠纷 66010465.23 - 90781114.30
票据纠纷 - - -
其他 197719.56 8716000.00 -
小计 66208184.79 8716000.00 90781114.30
已结案件小计 8360780.79
合计 174066079.88
(二)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序 原告/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案号 涉案金额 状态
号 申请人
中交二航局第二 买卖合 (2026)渝仲字第 裁决生
1 公司 10200799.58
工程有限公司 同纠纷 2926 号 效
中铁建工集团有 买卖合 (2026)京 0106 民 判决生
2 公司 18938643.83
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9858 号 效
中建铁路投资建 买卖合 (2026)渝 0108 民 判决生
3 公司 24523602.38
设集团有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7957 号 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1000 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
4 -
金额 120403034.09
合计 174066079.88 -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或裁决,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上述近十二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其他已披露的往期诉讼、仲裁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