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证券简称:派克新材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20.18%股份的控股股东是玉丰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增加“特种设备制造”和“特种设备销售”(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原章程条款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铸钢件、锻件的制造、加工、
一般项目:铸钢件、锻件的制造、加工、
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
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加工及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信息技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内容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