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代码:605123证券简称:派克新材公告编号:2026-00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会的
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
资者及其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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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派克新材、公司、上市公指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本公司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本
指行总额不超过15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次发行可转债券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本预案指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董事会指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指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募集资金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31日和2025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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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8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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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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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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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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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
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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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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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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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说明书》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详细内容见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特定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5)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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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投资额
1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目110826.9798000.00
2技术研究院项目16150.641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
合计171977.61158000.00
注:序号1和2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锡盛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发行人实施。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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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苏公W[2023]A803号 ”、 “苏公W[2024]A778号”、“苏公W[2025]A6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8636.06129130.24157795.04111539.37
交易性金融资产-68655.83-72255.20
应收票据44153.4541379.5554066.7323901.90
应收账款157434.04144644.07118393.6682277.78
应收款项融资30949.3222632.3537905.1729118.59
预付款项6068.538992.879764.0218687.12
其他应收款1638.101102.31552.305124.02
存货121397.06107765.5191337.8189783.08
其他流动资产8171.021736.2741737.1237513.41
流动资产合计588447.58526039.02511551.87470200.4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28710.66112226.2694373.7583491.69
在建工程63418.3836288.9412617.2810034.82
使用权资产5860.906323.587266.853745.29
无形资产20992.3317041.0615428.8912680.73
长期待摊费用123.25188.50--
递延所得税资产6482.505513.444951.995685.89
其他非流动资产5677.6519773.2715303.0413323.19
非流动资产合计231265.67197355.06149941.82128961.60
资产总计819713.25723394.08661493.69599162.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9038.0241023.8422018.7031020.29
应付票据129832.76110742.5999913.8584418.62
应付账款78991.0858865.3153097.9644677.71
1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合同负债7142.696356.175224.612383.50
应付职工薪酬3429.913625.563631.603197.27
应交税费1345.233271.142828.92230.47
其他应付款合计1319.151233.91407.721131.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40.778904.8510738.31401.66
其他流动负债8347.0113662.515006.1211919.41
流动负债合计300286.63247685.87202867.78179380.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0
租赁负债5428.025627.026533.963464.81
长期应付款--8735.00873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7801.897799.728257.178119.99
递延收益44221.1220938.045954.678259.52
非流动负债合计57451.0234364.7829480.8033579.33
负债合计357737.65282050.65232348.58212959.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2117.0912117.0912117.0912117.09
资本公积258654.80258654.80251032.80251032.80
其他综合收益12.953.057.12-4.06
盈余公积8314.658314.658314.658314.65
未分配利润182876.12162253.85157673.46114741.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1975.60441343.43429145.11386202.30
所有者权益合计461975.60441343.43429145.1138620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19713.25723394.08661493.69599162.0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68129.53321271.47361830.64278198.32
其中:营业收入268129.53321271.47361830.64278198.32
二、营业总成本243742.29291481.27307484.87228672.95
其中:营业成本223880.20261265.42275392.19207658.14
税金及附加1766.481579.201394.36384.00
销售费用4420.476257.035781.843395.70
管理费用5932.628466.408511.435212.83
研发费用12810.2114892.7117692.9112357.48
财务费用-5067.68-979.49-1287.86-335.20
其中:利息费用1174.781412.671299.921133.46
利息收入2125.753582.581644.878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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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其他收益4557.662946.685793.356110.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5.79813.723537.52178.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55.8355.83-245.52176.67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490.97-738.78-4129.87-1373.52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2515.72-3018.08-4314.95-3766.40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5.576.75435.57727.74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502.5929856.3255421.8651578.80
加:营业外收入72.5733.64364.263.66
减:营业外支出21.98201.45262.67546.4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26553.1829688.5155523.4551036.00列)
减:所得税费用2804.703297.366315.172474.40五、净利润(净亏损总额以“-”号填23748.4826391.1549208.2948561.60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23748.4826391.1549208.2948561.60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23748.4826391.1549208.2948561.60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89-4.0611.181.3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9.89-4.0611.181.30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9.89-4.0611.181.30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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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89-4.0611.181.30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3758.3826387.0949219.4648562.9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23758.3826387.0949219.4648562.90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62.184.064.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62.184.064.3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0760.29325465.78282950.88230848.70
收到的税费返还533.974504.904476.411934.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018.0820831.159030.204669.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0312.34350801.84296457.49237453.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1698.13242072.32233732.47182520.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182.9924528.4321781.7615978.72
支付的各项税费10252.767417.987951.116568.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991.7317341.0019332.841573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7125.60291359.73282798.17220800.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86.7359442.1113659.3216652.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1600.00143400.00242034.689993.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36.811450.763204.3493.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97.03120.36705.971192.39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333.84144971.12245944.9911280.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48639.8859440.4823939.9240325.04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3000.00172000.00180025.00108009.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639.88231440.48203964.92148334.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93.96-86469.3641980.07-137054.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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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000.0075558.7239000.004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00.0075558.7239000.00200710.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1050.0056546.7043000.00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4136.7823001.517422.974080.10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2.811025.43944.09958.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849.5980573.6451367.0614039.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50.41-5014.93-12367.06186671.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077.00-942.89456.10319.93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2108.10-32985.0643728.4366589.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681.66146666.73102938.3036348.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5789.77113681.66146666.73102938.30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派鑫航空江苏无锡50000万元100%
派克新能江苏无锡10000万元100%
兆丰科技江苏无锡550万元100%
昌硕贸易意大利10万欧元100%
CastproPte.Ltd. 新加坡 10万美元 100%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5年合并范围的变化本期合并范围无变化。
(2)2024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期合并范围通过新设成立方式新增1家子公司,并于当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化情况变更方式权益比例
CastproPte.Ltd. 增加 新设成立 100.00%
(3)2023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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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范围通过新设成立方式新增1家子公司,并于当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化情况变更方式权益比例
派克新能增加新设成立100.00%
(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扣除非经基本每股收益(元)1.962.184.064.36
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1.962.184.064.36
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6%6.00%12.07%19.88%
扣除非经基本每股收益(元)1.832.063.573.86
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1.832.063.573.86
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1%5.67%10.68%17.80%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
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报告期内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指标/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962.122.522.62
速动比率(倍)0.790.800.822.12
资产负债率(合并)43.64%38.99%35.12%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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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0.63%37.13%34.71%35.42%
利息保障倍数(倍)23.6022.0243.7146.0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672.303.403.65
存货周转率(次/年)1.832.432.832.7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4.394.911.131.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7.60-2.723.615.5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748.4826391.1549208.2948561.60(万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22134.0724900.1643211.0642988.0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38.1336.4235.4231.87产(元/股)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EBIT)/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5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5年1-9月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18636.0626.67%129130.2417.85%157795.0423.85%111539.3718.62%
交易性金融资产--68655.839.49%--72255.2012.06%
应收票据44153.455.39%41379.555.72%54066.738.17%23901.903.99%
应收账款157434.0419.21%144644.0720.00%118393.6617.90%82277.7813.73%
应收款项融资30949.323.78%22632.353.13%37905.175.73%29118.594.86%
预付款项6068.530.74%8992.871.24%9764.021.48%18687.123.12%
其他应收款1638.100.20%1102.310.15%552.300.08%5124.020.86%
存货121397.0614.81%107765.5114.90%91337.8113.81%89783.0814.98%
其他流动资产8171.021.00%1736.270.24%41737.126.31%37513.416.26%
19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流动资产合计588447.5871.79%526039.0272.72%511551.8777.33%470200.4778.48%
固定资产128710.6615.70%112226.2615.51%94373.7514.27%83491.6913.93%
在建工程63418.387.74%36288.945.02%12617.281.91%10034.821.67%
使用权资产5860.900.71%6323.580.87%7266.851.10%3745.290.63%
无形资产20992.332.56%17041.062.36%15428.892.33%12680.732.12%
长期待摊费用123.250.02%188.50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6482.500.79%5513.440.76%4951.990.75%5685.890.95%
其他非流动资产5677.650.69%19773.272.73%15303.042.31%13323.192.22%
非流动资产合计231265.6728.21%197355.0627.28%149941.8222.67%128961.6021.52%
资产总计819713.25100.00%723394.08100.00%661493.69100.00%599162.07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599162.07万元、661493.69万元、723394.08万元和819713.25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拥有丰富和完善的产品体系,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并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投资建设新项目,进一步提高自身装备水平,以增强应对市场风险和竞争的能力。
资产构成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整体资产流动性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470200.47万元、511551.87万元、
526039.02万元和588447.58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8.48%、77.33%、
72.72%和71.79%。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2025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62408.56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入增加,且回款情况较好,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及存货均有所增加。
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4487.15万元,2024年受下游行业需求
波动的影响,公司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流动资产变动幅度较小。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41351.40万元,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有较大增长,应收款项及存货均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128961.60万元、149941.82万元、197355.06万元和231265.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2%、22.67%、27.28%和28.21%。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2022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土地并开始建设,导致公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有所增加。
20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59038.0216.50%41023.8414.54%22018.709.48%31020.2914.57%
应付票据129832.7636.29%110742.5939.26%99913.8543.00%84418.6239.64%
应付账款78991.0822.08%58865.3120.87%53097.9622.85%44677.7120.98%
合同负债7142.692.00%6356.172.25%5224.612.25%2383.501.12%
应付职工薪酬3429.910.96%3625.561.29%3631.601.56%3197.271.50%
应交税费1345.230.38%3271.141.16%2828.921.22%230.470.11%
其他应付款合计1319.150.37%1233.910.44%407.720.18%1131.520.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40.773.03%8904.853.16%10738.314.62%401.660.19%
其他流动负债8347.012.33%13662.514.84%5006.122.15%11919.415.60%
流动负债合计300286.6383.94%247685.8787.82%202867.7887.31%179380.4584.23%
长期借款------5000.002.35%
租赁负债5428.021.52%5627.022.00%6533.962.81%3464.811.63%
长期应付款----8735.003.76%8735.004.10%
递延所得税负债7801.892.18%7799.722.77%8257.173.55%8119.993.81%
递延收益44221.1212.36%20938.047.42%5954.672.56%8259.523.88%
非流动负债合计57451.0216.06%34364.7812.18%29480.8012.69%33579.3315.77%
负债合计357737.65100.00%282050.65100.00%232348.58100.00%212959.7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2959.77万元、232348.58万元、
282050.65万元和357737.65万元,负债规模呈持续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79380.45万元、202867.78万元、
247685.87万元和300286.6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23%、87.31%、
87.82%和83.94%。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持续增加,主要系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
2022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相应有所增加,同时报告
期内公司亦利用银行授信进行间接融资,导致短期借款有所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3579.33万元、29480.80万元、
34364.78万元和57451.0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77%、12.69%、
12.18%和16.06%。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递
延所得税负债构成。2025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3086.24万
2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元,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202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
4883.98万元,主要系长期应付款减少及收到政府补助所致。2023年末,公司非
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4098.53万元,主要系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962.122.522.62
速动比率(倍)1.561.692.072.12
资产负债率(合并)43.64%38.99%35.12%35.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0.63%37.13%34.71%35.42%
财务指标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23.6022.0243.7146.0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62、2.52、2.12和1.96,速动比率分别为2.12、2.07、1.69和1.5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流动负债增幅高于流动资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35.54%、35.12%、
38.99%和43.64%,资产负债率稳中有升。其中,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了银行借款,且随着2025年业务规模同比增加,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也有所增加;此外公司当期收到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较多,导致负债总额提升幅度高于资产总额提升幅度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6.03倍、43.71倍、22.02倍和23.60倍,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其中,2024年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下滑所致。但从整体来看,公司息税前利润可有效覆盖有息负债的利息费用,实际偿债风险较低。
(2)营运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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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运营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672.303.403.65
存货周转率(次)1.832.432.832.77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5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5年1-9月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5、3.40、2.30和1.67(未年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有所下降。其中,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2024年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7、2.83、2.43和1.83(未年化),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一方面,公司为了维持一定安全库存导致原材料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类别较多,覆盖下游行业广泛,产品生产及交付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上存货规模呈增加趋势,综合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68129.53321271.47361830.64278198.32
营业利润26502.5929856.3255421.8651578.80
利润总额26553.1829688.5155523.4551036.00
净利润23748.4826391.1549208.2948561.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48.4826391.1549208.2948561.60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8198.32万元、361830.64万元、321271.47万元和268129.53万元,净利润分别
为48561.60万元、49208.29万元、26391.15万元和23748.48万元。其中,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受2024年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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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投资额
1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目110826.9798000.00
2技术研究院项目16150.641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
合计171977.61158000.00
注:序号1和2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锡盛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发行人实施。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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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影响现金
分红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的比例原则上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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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6、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满足授权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00.89万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8元(含税),共计派发3126.21万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计派发15509.87万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26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8元(含税),共计派发6276.65万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26391.1549208.2948561.60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9427.1015509.876276.65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35.72%31.52%12.93%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1213.62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41387.0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75.42%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项目,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促进公司持续发展。2026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30日公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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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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