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荣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5〕第0782号
共一册第一册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八月四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333020139202500515
合同编号: 1000107299
报告类型: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天源评报字(2025)第0782号
报告名称: 江苏崂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569,00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08月04日
评估机构名称: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叶冰影 资产有限:3310周晨 (资产评售式金编号:33190169
叶冰影、周晨日实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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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8月05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 .17
五、评估基准日 .18
六、评估依据 .18
七、评估方法 .2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32
九、评估假设 .33
十、评估结论 .3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9
附件. .41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摘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崂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崃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涉及的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江苏崃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崃泰)
二、被评估单位: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山澳多)
三、评估目的:为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中山澳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中山澳多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母公司报表账面资产总额665,030,196.62元,账面负债总额475,867,760.8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9,162,435.76元;合并报表账面资产总额665,099,151.67元,账面负债总额474,542,591.6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90,556,560.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83,525,655.75元。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八、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选取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6,9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玖佰万元),评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值38,547.43万元,增值率为210.04%;与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相比增值37,983.76万元,增值率为200.80%。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应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当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较小
时,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
九、特别事项说明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资产评估报告日:二O二五年八月四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5〕第0782号
江苏崃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涉及的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企业名称:江苏崃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崂泰)
2.企业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
3.注册资本:21,754.3532万元
4.法定代表人:夏诚亮
5.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港澳台投资、上市)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205614473
7.经营业务范围:汽车、摩托车用精铸、精锻毛坯件制造,吸能式转向系统的关键部件制造,铝、镁合金铸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企业名称: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山澳多)
2.企业住所:中山市西区街道隆兆路1号 (一照多址)
3.注册资本:6,482.446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郭炫漠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9977835X8
7.历史沿革:
中山澳多成立于2010年2月1日,由郭炫漠、黄静锋共同出资设立,中山澳
多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郭炫模出资人民币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黄静锋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上述出资业经中山市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元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
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郭炫馍 2,171.00 2,171.00 33.49%
夏诚亮 471.45 471.45 7.27%
黄静锋 413.79 413.79 6.38%
中山市慧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400.00 6.17%
珠海横琴中原动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62 390.62 6.03%
珠海横琴元时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5.21 365.21 5.63%
中山市人才双创发展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3.59 353.59 5.46%
广东粤科珠江西岸大健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3.59 353.59 5.46%
周秀忠 319.79 319.79 4.93%
何雄文 319.79 319.79 4.93%
冯锋 319.79 319.79 4.93%
张艳振 200.00 200.00 3.09%
中山金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0.97 190.97 2.95%
唐红兵 100.00 100.00 1.54%
中山市勤合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49 95.49 1.47%
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7.36 17.36 0.27%
合计 6,482.45 6,482.45 100.00%
8.经营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9.近一年及一期中山澳多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1)母公司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4年度 2025年1-5月
营业收入 600,266,755.21 244,619,223.29
营业成本 451,514,070.59 189,584,756.57
利润总额 39,048,681.77 11,354,929.03
净利润 39,089,696.51 11,221,639.29
项目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5月31日
资产总计 591,239,492.75 665,030,196.62
负债总计 414,027,862.95 475,867,760.86
净资产 177,211,629.80 189,162,435.76
(2)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4年度 2025年1-5月营业收入 559,884,673.48 219,971,457.75营业成本 397,626,747.96 156,249,944.59利润总额 44,846,849.11 14,782,091.07净利润 44,130,021.72 13,316,248.08归母净利润 43,067,846.90 11,789,661.12项目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5月31日资产总计 614,553,721.90 665,099,151.67负债总计 438,042,576.58 474,542,591.60净资产 176,511,145.32 190,556,560.07归母净资产 171,006,827.96 183,525,655.75
上述会计数据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其中:2024年及2025年1-5月数据均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035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0.公司介绍
中山澳多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主要从事汽车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系统(PEPS)、舒适进入系统(PKE)以及手机控车系统(车联网T-B0X)等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中山澳多多项产品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其产品经过了3C、CE、FCC、E-Mark认证,在国内汽车装备前装主机厂、各大汽贸集团等领域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已与多家优秀的国内外龙头企业形成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
1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和4家控股子公司,各被投资单位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账面余额 核算方法
1 中山市捷通联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4年1月 3,969,650.55 70.00 3,969,650.55 成本法
2 深圳市云蜂智能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19年8月 2,000,000.00 100.00 2,000,000.00 成本法
3 小澳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22年3月 600,000.00 60.00 600,000.00 成本法
4 常州市澳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24年1月 5,000,000.00 100.00 5,000,000.00 成本法
5 中山市安浩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00,000.00 2023年12月 1,495,600.00 99.00 1,495,600.00 成本法
6 重庆市澳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5年2月 1,600,000.00 100.00 1,600,000.00 成本法
7 中山市澳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 10,000,000.00 2023年12月 4,000,000.00 40.00 4,000,000.00 成本法
合计 34,500,000.00 18,665,250.55 18,665,250.55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426,888.44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2,238,362.11
注:中山澳多通过中山市安浩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山市澳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5%股权,合计持有中山市澳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4.85%股权。
(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江苏崂泰拟收购中山澳多股权,本次评估目的系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中山澳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中山澳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中山澳多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母公司报表账面资产总额665,030,196.62元,账面负债总额475,867,760.8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9,162,435.76元;合并报表账面资产总额665,099,151.67元,账面负债总额474,542,591.60元,所有者权益总
额190,556,560.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83,525,655.75元。财务报表反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母公司报表账面净值 合并报表账面净值
流动资产 494,920,603.72 483,010,323.53
其中:存货 229,650,531.30 244,623,553.17
非流动资产 170,109,592.90 182,088,828.1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2,238,362.1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5,579,927.73 126,371,498.61
其中:建筑物类 100,876,665.27 101,698,103.08
设备类 14,703,262.46 24,673,395.53
在建工程 42,477.88
使用权资产 13,036,280.43
无形资产 23,614,207.67 23,614,207.67
其中:土地使用权 23,331,267.70 23,331,267.70
长期待摊费用 6,809.64 1,045,935.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08,358.95 10,616,501.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61,926.80 7,361,926.80
资产总计 665,030,196.62 665,099,151.67
流动负债 403,514,808.32 392,815,554.62
非流动负债 72,352,952.54 81,727,036.98
负债合计 475,867,760.86 474,542,591.60
所有者权益 189,162,435.76 190,556,560.07
中山澳多于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审[2025]10351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此外,中山澳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资产包括56项商标、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83项、外观专利27项、15项软件著作权、1项作品著作权和4项域名,具体清单如下所示:
1.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申请号 首次注册时间 商标状态
1 YAV 14 78618939 2024/10/28 授权
2 9 78617340 2024/12/28 授权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申请号 首次注册时间 商标状态
3 V 12 78613090 2024/10/28 授权
4 MA 37 78602846 2024/10/28 授权
5 A 42 78599042 2024/12/28 授权
6 AOD 9 78567504 2025/2/7 授权
7 AOD 37 78562848 2024/11/7 授权
8 澳多 37 78521221 2024/11/7 授权
9 AOD 9 58701862A 2022/3/7 授权
10 () 14 57138991A 2022/3/7 授权
11 M 42 57138991A 2022/3/7 授权
12 YM 9 57138991A 2022/3/7 授权
13 Uwatch 35 46697891 2021/5/14 授权
14 AOD 9 44248282 2021/1/28 授权
15 自由表达 12 42724493 2020/11/28 授权
16 极易驾 9 42722945 2020/8/28 授权
1718 Uwatch℃极易驾 3742 4272043242716021 2020/8/282020/8/28 授权授权
19 Uwatch 12 42714091 2020/8/28 授权
20 自由表达 9 42711128 2020/8/28 授权
21 极易驾 35 42702749 2020/8/28 授权
22 自由表达 35 42702167 2020/11/28 授权
23 权游 37 42487716 2020/8/14 授权
24 权游 42 42473073 2020/8/14 授权
25 112 钥 35 42287314 2020/9/7 授权
26 钥 37 42271226 2020/9/7 授权
27 虚钥 12 42271216 2020/9/7 授权
28 2 11 30242857 20192/7 授权
29 21 30241353 2019/2/7 授权
30 9 30234770 2019/2/7 授权
31 6 30231631 2019/2/7 授权
32 AL 35 30229214 2019/2/7 授权
334 3720 3022708030225675 2019/2/72019/2/7 授权授权
35 12 30224081 2019/2/7 授权
36 CREATMORE2℃ 21 29109604 2018/12/28 授权
37 CREATMORE-- 12 29106396 2019/1/7 授权
38 CREATMORE5- 9 29103637 2019/1/7 授权
39 CREATMOREM- 20 29101848 2019/1/14 授权
40 CREATMORE 6 29097613 2019/1/7 授权
41 12 24437943 2018/6/21 授权
42 9 24437851 2018/6/21 授权
43 自由云掌控 12 16433467 2016/5/21 授权
44 AOD 12 13130380 2025/1/28 授权
45 AOD 9 13130295 2015/4/7 授权
46 AOD 12 87382217 2018/2/27 授权
47 A0D 12 40201705126R 2017/9/29 授权
48 AOD 12 2017711291 2018/1/11 授权
49 AOD 12 TMA1004499 2019/9/10 授权
50 AOD 12 01879791 2017/11/16 授权
51 AOD 12 016778938 2017/10/5 授权
52 AOD 12 912934050 2018/10/23 授权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申请号 首次注册时间 商标状态
53 AOD 12 201749576 2017/12/12 授权
54 AO℃ 12 276012 2018/4/19 授权
55 AOD 12 3610809 2018/11/9 授权
56 AOD 12 1813972 2024/7/3 授权
2.专利:
序号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权利状态
1 CN201410301210.4 发明 汽车安全监测装置 2014/6/26 中山澳多 授权
2 CN201811160479.X 发明 一种无线钥匙组装生产线 2018/9/30 中山澳多 授权
3 CN202210519375.3 发明 视觉开闭系统及飞行汽车 2022/5/13 中山澳多 授权
4 CN201910209862.8 发明 圆形卡片压扣设备 2019/3/20 中山澳多 授权
5 CN201810341006.3 发明 一种汽车转向柱电子锁机构 2018/4/17 中山澳多 授权
6 CN202111555538.5 发明 一种车门较链结构及车辆 2021/12/17 中山澳多 授权
7 CN201510168214.4 发明 一种车外水位监测及天窗开启装置 2015/4/11 中山澳多 授权
8 CN202110791400.9 发明 一种新型汽车尾门电吸锁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9 CN201610884535.9 发明 一种新能源车辆故障数据采集系统 2016/10/10 中山澳多 授权
10 CN201810450148.3 发明 一种电动门把手 2018/5/11 中山澳多 授权
11 CN201910210477.5 发明 轴承卡环安装设备 2019/3/20 中山澳多 授权
12 CN202111230405.0 发明 一种基于蓝牙技术的汽车开关锁控制方法及系统 2021/10/21 中山澳多 授权
13 CN202210640325.0 发明 一种基于射频开关的汽车开关锁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 2022/6/7 中山澳多 授权
14 CN202111555567.1 发明 一种新型车门较链及车辆 2021/12/17 中山澳多 授权
15 CN201611208060.8 发明 一种汽车后备箱装置 2016/12/23 中山澳多 授权
16 CN201510063476.4 发明 后视镜行车记录仪 2015/2/6 中山澳多 授权
17 CN202311172585.0 发明 一种长行程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3/9/12 中山澳多 授权
18 CN202311147438.8 发明 一种翻转式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3/9/6 中山澳多 授权
19 CN201710634369.1 发明 一种车载气体检测装置 2017/7/29 中山澳多 授权
20 CN201610878998.4 发明 一种车辆控制系统 2016/10/8 中山澳多 授权
21 CN202210724412.4 发明 基于蓝牙技术的汽车拉手开关锁控制方法及系统 2022/6/23 中山澳多 授权
2223 CN202121590655.0 实用新型 一种横摆式电动踏板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23 CN202221144072.X 实用新型 电动撑杆的出线结构、电动撑杆及车辆 2022/5/12 中山澳多 授权
24 CN202222557668.9 实用新型 -种基于蓝牙数字钥匙的无线按键解闭锁系统 2022/9/26 中山澳多 授权
25 CN202322170633.4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侧开门装置及车辆 2023/8/11 中山澳多 授权
26 CN202222001547.6 实用新型 一种自带匹配功能的数字钥匙 2022/7/29 中山澳多 授权
27 CN202321148615.X 实用新型 -种摩托车挡风玻璃升降组件及摩托车 2023/5/12 中山澳多 授权
28 CN202322170637.2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阻尼箱、侧开门装置及车辆 2023/8/11 中山澳多 授权
29 CN202322170635.3 实用新型 一种电机轴连接结构、侧开门装置及车辆 2023/8/11 中山澳多 授权
30 CN202422207461.8 实用新型 电机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9/9 中山澳多 授权
31 CN201821622543.7 实用新型 一种无线钥匙组装生产线 2018/9/30 中山澳多 授权
32 CN201920352156.4 实用新型 圆形卡片压扣设备 2019/3/20 中山澳多 授权
33 CN202322472793.4 实用新型 一种长行程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3/9/12 中山澳多 授权
34 CN202221041064.2 实用新型 多级电动撑杆及车辆 2022/4/29 中山澳多 授权
35 CN202421852532.3 实用新型 防水插头组件、电动撑杆及车辆 2024/8/1 中山澳多 授权
36 CN202421852533.8 实用新型 电动撑杆装置及车辆 2024/8/1 中山澳多 授权
37 CN202421852534.2 实用新型 门拉手及车辆 2024/8/1 中山澳多 授权
38 CN201920342619.9 实用新型 轴承卡环安装设备 2019/3/20 中山澳多 授权
39 CN202422207475.X 实用新型 减速箱、电机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9/9 中山澳多 授权
40 CN202421723421.2 实用新型 支撑臂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7/20 中山澳多 授权
41 CN202421723423.1 实用新型 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7/20 中山澳多 授权
42 CN202421723422.7 实用新型 连接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7/20 中山澳多 授权
43 CN201920922029.3 实用新型 一种分腔式车辆扩展电器盒 2019/6/18 中山澳多 授权
44 CN201820707356.2 实用新型 一种电动外门拉手 2018/5/11 中山澳多 授权
45 CN202221099161.7 实用新型 地锁及地锁系统 2022/5/9 中山澳多 授权
46 CN202122433799.1 实用新型 一种车门感应拉手内件模块 2021/10/9 中山澳多 授权
47 CN202323088595.4 实用新型 一种可减小空间占用的地门开启装置及车辆 2023/11/15 中山澳多 授权
48 CN202221113955.4 实用新型 电动折叠式太阳能板 2022/5/10 中山澳多 授权
49 CN202121590488.X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尾门电吸锁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5051 CN202321134178.6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应急开关功能的电吸锁及车辆 2023/5/11 中山澳多 授权
51 CN202321134211.5 实用新型 一种L型电动撑杆 2023/5/11 中山澳多 授权
52 CN202121590679.6 实用新型 一种方便生产的汽车尾门撑杆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53 CN202221070213.8 实用新型 分段式尾门及车辆 2022/5/6 中山澳多 授权
54 CN202121590677.7 实用新型 汽车尾门撑杆的变速箱结构及汽车尾门撑杆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5 CN202422207448.2 实用新型 电机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9/9 中山澳多 授权
56 CN202221157244.7 实用新型 视觉开闭系统及飞行汽车 2022/5/13 中山澳多 授权
57 CN202322422352.3 实用新型 一种可减小离地间隙的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3/9/6 中山澳多 授权
58 CN202121903978.0 实用新型 汽车尾门撑杆 2021/8/13 中山澳多 授权
59 CN202121903979.5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新型伸缩结构的汽车尾门撑杆 2021/8/13 中山澳多 授权
60 CN202420599778.8 实用新型 翻转驱动装置、支撑限位装置、翻转系统及车灯系统 2024/3/26 中山澳多 授权
61 CN202020578632.7 实用新型 一种OBD云钥匙 2020/4/17 中山澳多 授权
62 CN201920922030.6 实用新型 一种车辆防盗追踪盒 2019/6/18 中山澳多 授权
63 CN202221173537.4 实用新型 一种导向件、撑杆及汽车 2022/5/16 中山澳多 授权
64 CN202123211406.9 实用新型 一种车门开启结构及车辆 2021/12/17 中山澳多 授权
65 CN202421663456.1 实用新型 定位机构及扣压设备 2024/7/15 中山澳多 授权
66 CN202222805999.X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解闭锁的无线按键 2022/10/24 中山澳多 授权
67 CN202420447764.4 实用新型 车辆天地门系统 2024/3/7 中山澳多 授权
68 CN202221341886.2 实用新型 开闭系统及飞行汽车 2022/5/31 中山澳多 授权
69 CN202322422240.8 实用新型 一种翻转式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3/9/6 中山澳多 授权
70 CN202321148627.2 实用新型 一种侧开门装置及车辆 2023/5/12 中山澳多 授权
71 CN202221016903.5 实用新型 踏板及车辆 2022/4/28 中山澳多 授权
72 CN202123127051.5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撑杆的球窝结构及汽车撑杆 2021/12/13 中山澳多 授权
73 CN202221055005.0 实用新型 可减少出线数量的电动撑杆及车辆 2022/5/5 中山澳多 授权
74 CN202420334499.9 实用新型 平衡限位器、天地门系统及车辆 2024/2/22 中山澳多 授权
75 CN201820709918.7 实用新型 一种触摸感应隐藏式电动门把手 2018/5/11 中山澳多 授权
76 CN202222833436.1 实用新型 摆臂连接结构、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2/10/26 中山澳多 授权
77 CN202221091379.8 实用新型 具有可调式头枕的座椅及车辆 2022/5/7 中山澳多 授权
7879 CN202421663461.2 实用新型 扣压装置及扣压设备 2024/7/15 中山澳多 授权
79 CN202221789939.7 实用新型 车门开启结构及车辆 2022/7/12 中山澳多 授权
80 CN202121590696.X 实用新型 一种平移式汽车踏板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81 CN202121892259.3 实用新型 一种摩托车挡风玻璃升降机及一种摩托车 2021/8/13 中山澳多 授权
82 CN202121594804.0 实用新型 一种自吸式车用门锁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83 CN202221125921.7 实用新型 具有警示功能的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2/5/11 中山澳多 授权
84 CN202421663470.1 实用新型 排液出线接头、平衡限位器及车辆 2024/7/15 中山澳多 授权
85 CN201520537816.8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一键启动主机 2015/7/23 中山澳多 授权
86 CN202321148647.X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电动尾翼及车辆 2023/5/12 中山澳多 授权
87 CN202420653297.0 实用新型 电动撑杆及车辆 2024/3/30 中山澳多 授权
88 CN202123219627.0 实用新型 一种阻尼变速箱、撑杆及车辆 2021/12/17 中山澳多 授权
89 CN202223195069.3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数字钥匙的无感解闭锁系统 2022/11/28 中山澳多 授权
90 CN202121590638.7 实用新型 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91 CN202123126146.5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汽车撑杆结构及汽车撑杆 2021/12/13 中山澳多 授权
92 CN202422207483.4 实用新型 减速箱、电机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9/9 中山澳多 授权
93 CN202422474616.4 实用新型 密封衬套、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10/12 中山澳多 授权
94 CN202321319406.7 实用新型 一种可减少异响的踏板及车辆 2023/5/26 中山澳多 授权
95 CN202422145365.5 实用新型 隔离连接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9/2 中山澳多 授权
96 CN202121594705.2 实用新型 一种方便组装的汽车尾门撑杆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97 CN202321570662.3 实用新型 一种滑动结构、挡风玻璃升降组件及摩托车 2023/6/19 中山澳多 授权
98 CN202422207495.7 实用新型 箱体、电机组件、电动踏板装置及车辆 2024/9/9 中山澳多 授权
99 CN202420164454.1 实用新型 伸缩支架、电动踏板及车辆 2024/1/24 中山澳多 授权
100 CN201820710268.8 实用新型 一种带氛围灯的隐藏式电动门把手 2018/5/11 中山澳多 授权
101 CN201520547951.0 实用新型 一种一键启动汽车按键 2015/7/27 中山澳多 授权
102 CN202121594789.X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尾门锁执行器及一种汽车尾门锁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103 CN202320746789.X 实用新型 一种带行车记录仪的数字钥匙模块盒 2023/4/6 中山澳多 授权
104 CN202122857264.7 实用新型 一种智能家庭锁 2021/11/19 中山澳多 授权
105 CN202230625379.0 外观设计 方形液晶钥匙 2022/9/21 中山澳多 授权
106107 CN202030068899.7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主机(3300KT)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107 CN202030068775.9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主机(PROS)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108 CN201930224121.8 外观设计 汽车后背门锁(85型) 2019/5/9 中山澳多 授权
109 CN202030160373.1 外观设计 智能手表(WF1) 2020/4/20 中山澳多 授权
110 CN202130442624.X 外观设计 主机盒 (汽车电尾主机) 2021/7/13 中山澳多 授权
111 CN202130669198.3 外观设计 数字钥匙(迷你免理款) 2021/10/12 中山澳多 授权
112 CN202330508037.5 外观设计 汽车数字钥匙通讯盒(TBOX4GS) 2023/8/10 中山澳多 授权
113 CN202030160363.8 外观设计 智能手表(WY2) 2020/4/20 中山澳多 授权
114 CN202130661501.5 外观设计 汽车拉手 (电容式触摸感应模块) 2021/10/9 中山澳多 授权
115 CN202030068836.1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主机(NR3210)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116 CN202130498650.4 外观设计 汽车踏板 2021/8/3 中山澳多 授权
117 CN202330171890.2 外观设计 带数字钥匙的行车记录仪 2023/4/3 中山澳多 授权
118 CN202030068829.1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主机(NR3300C17V01)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119 CN202330076213.2 外观设计 手表钥匙 (H1) 2023/2/27 中山澳多 授权
120 CN202230664421.X 外观设计 无线按键 2022/10/10 中山澳多 授权
121 CN202030068786.7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主机(ODM1007)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122 CN202330076211.3 外观设计 数字钥匙(2203OBD) 2023/2/27 中山澳多 授权
123 CN202230664419.2 外观设计 手表钥匙 2022/10/10 中山澳多 授权
124 CN202030068979.2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主机(3300KTPLUS)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125 CN202130669126.9 外观设计 数字钥匙(通用款) 2021/10/12 中山澳多 授权
126 CN202330076222.1 外观设计 数字钥匙控制器(2301) 2023/2/27 中山澳多 授权
127 CN201930223475.0 外观设计 汽车后背门锁(75型) 2019/5/9 中山澳多 授权
128 CN202330506259.3 外观设计 汽车回避器通讯盒 2023/8/9 中山澳多 授权
129 CN202230689578.8 外观设计 数字钥匙控制器(ETNFC) 2022/10/19 中山澳多 授权
130 CN202330506281.8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匹配盒(3300KTPLUS 2023/8/9 中山澳多 授权
131 CN202030068900.6 外观设计 远程控车设备(TBOX4G) 2020/3/4 中山澳多 授权
上述专利均已缴纳专利年费。
3.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证书号 权利人 登记号 公告日期 软件著作权状态
1 AODSmartBLEappV1.0 软著登字第9206737号 中山澳多 2022SR0252538 2022/2/21 授权
2 AODSmart appV1.0 软著登字第8273519号 中山澳多 2021SR1550893 2021/10/22 授权
3 AOD互联appV1.0 软著登字第7633444号 中山澳多 2021SR0910818 2021/6/17 授权
4 AODWatchAPP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5961692号 中山澳多 2020SR1082996 2020/9/11 授权
5 汽车电动尾门软件控制系统 软著登字第3111911号 中山澳多 2018SR782816 2018/9/27 授权
6 汽车智能门控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4905号 中山澳多 2017SR209621 2017/5/26 授权
7 汽车蓝牙智控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5116号 中山澳多 2017SR209832 2017/5/26 授权
8 汽车操控云掌控平台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7360号 中山澳多 2017SR212076 2017/5/26 授权
9 汽车智能防盗控制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5018号 中山澳多 2017SR209734 2017/5/26 授权
10 胎压监测系统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1796773号 中山澳多 2017SR211489 2017/5/26 授权
11 汽车免匙进入控制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5121号 中山澳多 2017SR209837 2017/5/26 授权
12 汽车信息智能互联手机操控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7313号 中山澳多 2017SR212029 2017/5/26 授权
13 汽车蓝牙通讯盒软件V1.0 软善登字第1797315号 中山澳多 2017SR212031 2017/5/26 授权
14 汽车安全监测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7322号 中山澳多 2017SR212038 2017/5/26 授权
15 轮胎压力监测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1797324号 中山澳多 2017SR212040 2017/5/26 授权
4.作品著作权:
序号 作品著作权名称 作品类别 权利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作品著作权状态
1 AOD云表,“手表就是车钥匙”设计使用方案 美术作品 中山澳多 粤作登字-2020-F-00006657 2020/4/20 授权
5.域名:
序号 网站名称 网站首页网址 域名 注册时间
1 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www.aodaod.com aodaod.com 2015/11/6
2 牛人汽车用品 www.edaoduo.com edaoduo.com 2015/9/22
3 澳多劲牛产品线 www.jncace.com jncace.com 2018/11/19
4 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www.morede.cn morede.cn 2017/2/27
除上述资产外,中山澳多未申报其他账面未记录的资产、负债。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评估项目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1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3.《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1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5.《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19.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
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7.《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8.《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三)权属依据
1.中山澳多及其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不动产权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机动车行驶证;
6.专利证书、权利说明书、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年费缴纳凭证等;
7.商标注册证;
8.著作权证书;
9.关于产权情况说明;
10.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11.与资产或权利取得与使用相关的经济业务合同、协议及发票等;
12.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中山澳多及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10351号审计报告;
3.中山澳多提供的历史经营资料;
4.中山澳多编制的盈利预测与规划资料;
5.《企业会计准则》;
6.《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中国证监会);
7.主要原材料近期市场价格信息、库存商品销售价格信息资料;
8.《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9.《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10.《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1.中山澳多提供的工程图纸等有关资料;
12.房屋建筑物所在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13.《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14.《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3)160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16.互联网查询价格信息:
17.向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询价的资料:
18.机械工业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9.建筑工业出版社《造价工程师常用数据手册》;
20.相关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2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
22.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3.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数据库;
24.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的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分为市场法、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使用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交易案例或可比上市公司;
(3)交易案例或可比上市公司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搜集。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3.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评估企业
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对整体的贡献价值,合理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前提条件有:
(1)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社会平均成本资料。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了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经查询国内资本市场和股权交易信息,由于难以找到足够的与中山澳多所在行业、发展阶段、资产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类似或可比的上市公司,也难以收集到评估基准日近期发生的可比公司股权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法。
中山澳多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主要从事汽车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系统(PEPS)、舒适进入系统(PKE)以及手机控车系统(车联网T-B0X)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中山澳多自成立以来已经营多年,其管理和技术团队、销售和采购渠道已比较稳定,生产技术已逐步成熟,中山澳多多项产品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其产品经过了3C、CE、FCC、E-Mark认证,在国内汽车装备前装主机厂、各大汽贸集团等领域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已与多家优秀的国内外龙头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中山澳多提供的历年经营数据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中山澳多提供的委估资产及负债范围明确,可通过财务资料、购建资料及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并逐项评估,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中山澳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基础法的原理,具体资产及负债评估过程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各项货币资金未发现影响净资产的重大未达账项,对外币货币资金,按评估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人民币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2)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
(3)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合同履约成本。
在抽查盘点以验证评估基准日库存数量的基础上,按存货类别分别进行核实和评估。
1)原材料
对于报废且无变现价值的原材料,评估为零;对于积压的原材料,根据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按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价值;其余原材料周转较快,大多为近期采购,价格相对稳定,其账面价值基本能够反映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委托加工物资
对于积压的委托加工物资,根据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按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价值;其余委托加工物资经了解了市场情况,材料和加工费市场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确定评估值。
3)在产品
在了解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相关的成本核算方法、验证核实账面数量的基础上,按以下情况作分别进行评估:
A.“左前支架总成、电动踏板控制器”等在产品,由于产品升级换代,造成相应产品的半成品积压,变现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评估时按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价值。
B.“数字钥匙控制器、贴片半成品”等在产品,实物已报废且基本无变现可能,故评估价值为零。
C.其他在产品通过复核企业成本计算表,在产品账面余额包括已投入的材料
及应分摊的人工、制造费用。经核实其料、工、费核算方法基本合理,由于完工程度较低,可能的利润存在不确定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4)库存商品
在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对库存商品近期市场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查。评估时,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电动踏板、PEPS系统总成”等产成品,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部分产品因功能、式样陈旧等原因造成积压,以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价值。
B.“数字钥匙/蓝牙版、手表钥匙”等产成品,实物已报废且基本无变现可能,故评估价值为零。
C.对于其他库存商品,采用逆减法进行评估,按正常销售价格 (不含增值税)扣减销售费用和销售税费,再扣除适当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价值,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不含税售价一销售费用一全部税费一部分税后利润
=库存数量×[不含税单价×(1一销售费用率一税金及附加率一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一适当比率×销售利润率×(1一所得税率)〕
5)发出商品
对于发出商品,核查销售合同以及出库、签收等相关资料,对大额的发出商品发函询证。
按以下情况分别进行评估:
A.“贴片三极管、贴片IC”等发出商品,由于货物质量的原因,被客户退货,至今未结算,实物已报废废且基本无变现可能,评估为零。
B.其余发出商品采用与库存商品相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6)合同履约成本
首先,了解了账面价值构成要素、核算内容和核算方式、收入及成本确认方式等情况;其次,查看相关合同及其他资料,并向相关人员项目的概况、进度,并进行现场勘察。
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包括项目发生的运费,经核实,其账面值基本反映了项目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中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中山澳多实际享有的权益,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账,收集有关的投资协议和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等资料,并与评估申报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以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出资和股权比例: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和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对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控制权情况。
对于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根据本次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实物状况、利用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相关衍生方法的适用性后,选择成本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
(1)成本法
成本法是通过估算房屋建筑物的重置成本和房屋建筑物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或在综合考虑各项贬值基础上估算综合成新率,最后计算得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本次评估选用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购置或购建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必要、合理的成本和相关税费等,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及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建设期资金成本、合理利润等。
重置成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十前期工程费及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十建设期资金成本十合理利润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理论成新率与现场勘察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即分别根据年限法和现场勘察计算出成新率,然后根据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A×权重C十年限法成新率B×(1一权重C)
(2)市场法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交易的类似资产进行比较,对类似资
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参照物的选定
在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选择三宗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或相近用途的房地产作为参照物,再将上述参照物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2)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房地产与参照物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向等个别因素的不同,对参照物的价格进行修正,得出比准价格。具体修正因素可分为3类: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和不动产状况修正(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修正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比准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A.市场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B.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交易日期对房屋价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C.不动产状况修正,包括区域因素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其中:区位状况修正,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位置、交通、外部配套设施、周围环境等。由于不同用途的房地产,影响其价格的区位状况也不同,区位状况修正的具体内容根据评估对象的用途分别确定;
权益状况修正,包括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期限、共有情况、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担保物设立情况、租赁或占用情况、拖欠税费情况、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利情况、权属清晰情况等;
实物状况修正,实物状况调整的内容包括建筑规模、建筑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建筑功能、外观、新日程度等。
4.固定资产—- 设备类
根据设备的实际利用情况和现状,分析了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定成本法作为本次设备评估的主要方法。(部分老旧设备以二手市场交易价为参考进行评估。)
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和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或在综合考虑设备的各项贬值基础上估算综合成新率,最后计算得到设备的评估价值。本次评估选用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购置或购建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必要、合理的成本和相关税费等,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资金成本以及其他费用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十运杂费十基础费十安装调试费十资金成本十其他费用
对于车辆,通过市场询价取得车辆的购置价,加上车辆购置税及其他费用确定车辆的重置成本。
对于电子设备,根据当地市场近期市场询价,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购价,因一般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故其重置成本即为设备购置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重要设备通过现场勘查结合使用年限确定综合成新率:普通设备以年限法为主确定综合成新率:车辆根据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和现场的勘察情况确定其成新率,根据熟低原则,选择三个成新率中最低的成新率作为综合成新率。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根据宗地现状、资料收集情况等,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不动产》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相关衍生方法的适用性。由于委估宗地所在市场交易活跃,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故本次选用市场法作为本次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交易的类似宗地交易实例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宗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价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V=VB×A×B×C×D×E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成交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位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位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权益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权益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实物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实物因素条件指数
在运用市场法计算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的基础上,根据资产基础法原理,考虑达到土地使用权当前状态所需缴纳的契税等因素影响,得到待估宗地的评估值。
6.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
(1)外购软件
核查了相关购买合同,如为通用的软件,且开发商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则直接向软件供应商或通过网络查询其现行市价(不含税),以此作为评估值。
(2)账外可辨认无形资产—- 商标和域名
由于市场上没有类似商标和域名的成交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委估商标和域名价值不高,预计未来产生收益的可能性较小,故本次不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通过网络查询按其注册代理费确定评估价值。
(3)账外可辨认无形资产一作品著作权、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
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利用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等,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由于市场上没有类似无形资产的成交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委估无形资产为作品著作权、专利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业技术性较高,其价值与投入成本的相关程度较低,故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委估无形资产已投入生产使用,未来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合理估计,故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即从无形资产在一定的规模条件下能够为被评估单位带来的收益角度通过合理方法,确定归属于评估对象的收益净流入,并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得出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根据可收集的资料,对于归属于这些无形资产的收益净流入采用收入提成法确定。
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确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期,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无形资产相关的收入;
■分析确定无形资产对收入提成率;
■采用适当折现率将归属于评估对象的现金流折成现值;
■将经济寿命期内现金流现值相加,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其基本公式为:
×K
式中:P: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R,:第t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收入
K:第t期的收入提成率
m:第t期的折现期
n:经济寿命年限
t:收益期
r:折现率
7.长期待摊费用
核对了有关合同、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了解账面价值的构成要素及摊销政策,对原始发生额、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未见异常,按尚存受益期被评估单位可享受的权益作为评估值。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过程进行了复核,对于计提坏账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应收款项评估值与纳税基础的差异,按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评估值与纳税基础的差异,按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对于可弥补亏损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核实后的可弥补亏损额为基数,按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对于股份支付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的股份支付费用与纳税基础的差异,按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9.其他非流动资产
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
10.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
对于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在核对明细账、总账,抽查原始凭证及函证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被评估单位预计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四)收益法简介
1.收益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本次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企业价值》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估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2.评估模型和各参数的确定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对象为中山澳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结合中山澳多的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结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一付息负债价值一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公式2: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十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一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公式3: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前利润× (1一所得税率)十折旧与摊销十税后财务费用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竞争优劣势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判断评估对象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次评估取其经营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在此基础上采用分段法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预测范围内公司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分为详细预测期的净现金流量和稳定期的净现金流量。
由此,根据上述公式1至公式3,设计本次评估采用的模型公式为:
公式4:
Ft Fn+1-D-S5-- r(1十r)
式中:P:评估值
F: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r:折现率
t:收益预测期
i,: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折现期
n:详细预测期的年限
ZC: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的价值
D:基准日付息债务价值
S: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各参数确定方法简介
1)F,的预测主要通过对中山澳多的历史业绩、相关产品的经营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相关经济要素及发展前景的分析确定。
2)收益法要求评估的企业价值内涵与应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径一致;本次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 DWACC=KE× 十Kp×(1-T)D十E D十E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p: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目标资本结构
3)详细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对中山澳务管理层的访谈结合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综合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营运能力、行业的发展状况,取5年左右作为详细预测期,此后按稳定收益期。即详细预测期截至2029年,期后为永续预测期。
4)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及账务情况的分析判断,分别确定评估基准日存在
的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付息债务,并根据各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确定其评估值。
5)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确定
本次评估在不考虑少数股权折价的前提下,按子公司的评估值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查验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及提交报告等,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在与委托人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及评估基准日等基本事项,并确认评估独立性不受影响、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公司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委派项目负责人并组建评估项目组;
3.编制工作计划和拟定初步技术方案。
(二)核实资产与香验资料
1.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向中山澳多及子公司提供所需资料明细清单;
2.选派评估专业人员指导中山澳多及子公司相关人员编制评估申报明细表;
3.辅导中山澳多及子公司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按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填报,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的审计报告、产权证明、历史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状况、收益预测资料(含溢余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其他财务资料等相关评估资料;
4.现场调查、核实资产与查验相关评估资料
(1)听取中山澳多及子公司有关人员介绍被评估单位及所涉及的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2)对中山澳多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账账、账物核实;
(3)中山澳多及子公司有关人员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
(4)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勘查,对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
提供的评估对象权属证明、财务信息和其他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并通过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和验证。
(5)收集分析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等方式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
(三)评定估算
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或专业数据提供方、政府机关、供应商、中介机构、互联网、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我公司数据库等渠道,开展调查、询价和核实等工作,根据本次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所收集到的资料选择相适应的评估方法和估值模型,评定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四)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对各分项说明进行汇总,得出总体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增减值原因进行分析。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说明及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分级审核,并在不影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和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沟通,听取意见。
(五)提交报告
向委托人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
(1)有自愿的卖主和买主,地位是平等的;
(2)买卖双方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待估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4)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或折价。
3.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假设
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直接相关,在本次评估时假定
社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宏观环境保持相对稳定,利率、汇率无重大变化,从而保证评估结论有一个合理的使用期。
4.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中山澳多的经营业务合法,在未来可以保持其持续经营状态,且其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后续正常经营予以收回。
5.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原地原用途持续使用。
6.假设资产的技术、结构和功能等与通过可见实体所观察到的状况及预期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
7.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采用收益法的假设
1.假设中山澳多所属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假设中山澳多高新企业认证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中山澳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中山澳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假设中山澳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8.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本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9.假设中山澳多可以获取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10.假设中山澳多的资本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11.假设中山澳多所有与营运相关的现金流都将在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发生的同一年度内均匀产生。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前提、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前提、
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26,817.36万元,具体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为66,503.02万元,评估价值为74,404.14万元,评估增值7.901,12万元,增值率11.88%;
负债账面价值为47,586.78万元,评估价值为47,586.7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8,916.24万元,评估价值为26,817.36万元,评估增值7、901.12万元,增值率41.77%。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流动资产 49,492.06 50,312.55 820.49 1.66
非流动资产 17,010.96 24,091.59 7,080.63 41.6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223.84 5,683.18 4,459.34 364.3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557.99 11,302.40 -255.59 -2.21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2,361.42 5,253.78 2,892.36 122.48
长期待摊费用 0.68 0.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0.84 1,115.35 -15.49 -1.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6.19 736.19
资产总计 66,503.02 74,404.14 7,901.12 11.88
流动负债 40,351.48 40,351.48
非流动负债 7,235.30 7,235.30
负债合计 47,586.78 47,586.78
所有者权益 18,916.24 26,817.36 7,901.12 41.77
(二)收益法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352.57万元,评估价值为56,900.00万元,评估增值38,547.43万元,增值率为210.04%;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916.24万元,评估增值37,983.76万元,增值率为200.80%。
(三)评估结果分析
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30,082.64万元,差异率为52.87%。经分析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过程和参数选取均较为合理。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中山澳多各项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中山澳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管理能力、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经营资质、商业模式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中山澳多自成立以来已经营多年,其管理和技术团队、销售和采购渠道已比较稳定,生产技术已逐步成熟,中山澳多多项产品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其产品经过了3C、CE、FCC、E-Mark认证,在国内汽车装备前装主机厂、各大汽贸集团等领域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已与多家优秀的国内外龙头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经过对中山澳多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及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中山澳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中山澳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6,900.00万元 (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玖佰万元),评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值38,547.43万元,增值率为210.04%;与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相比增值37,983.76万元,增值率为200.80%。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应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当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较小时,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存在以下法律诉讼:
编号 案件一
原告 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受案法院/仲裁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承揽合同纠纷
案件简述 2023年8月11日,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澳多”)与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汽车”)签订《G08项目电动踏板零部件采购开发合同》,协议约定中山澳多为合创汽车开发制造G08电动踏板项目零件的试验开发工装模具、提供样件以及量产G08电动踏板项目零件等,还约定了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中山澳多依约履行合同,但至今未收到合创汽车支付的款项合共5.135.980.10元。另外,在双方合作期间,合创汽车向中山澳多采购了G08电动撑杆试装样件,该样件已交付合创汽车,且按照合创汽车的要求向其开具发票,但至今也未收到合创汽车支付的款项59,677.56元。前述两项目款项经中山澳多多次催促,合创汽车仍迟迟不予以支付。中山澳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诉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元) 5,195,657.66
案件进展归类 截至评估报告日,案件仍在审理中
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应收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账面金额为3,288,017.54元,上述案件标的金额为5,195,657.66元,本次评估已确认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风险损失为3,288,017.54元,若上述案件期后发生变化,将影响评估结论。
(二)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山澳多存在以下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1.根据中山澳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的4410062023001552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28150号),抵押期限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8年5月29日,最高抵押额为95,000,000.0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7,559.00万元。
2.根据中山澳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的4410062023002024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5032号),抵押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8年7月04日,最高抵押额为27,150,000.0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3.根据中山澳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757XY202400984403号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中山澳多对重庆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等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质押期限为2024年3月26日至中山澳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编号为757XY2024009844的《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止。截至评估基准日,
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763.58万元,质押物具体如下:
债权单位 押品名称 最高质押额(元)
重庆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应收账款 42,900,000.00
重庆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零跑汽车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广汽合创品牌及其控股公司 应收账款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1项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面积(m2)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备注
澳多科技园 32,428.22 98,118,531.07 97,341,759.37
中山澳多已提供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澳多科技园的合同台账以及相关的工程合同、发票,并声明拥有上述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本次评估以中山澳多合法拥有上述房屋建筑物为前提,并且未考虑期后办理权证时可能涉及的相关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次评估对上述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按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测量确定,评估时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但未经专业测绘机构测绘,如与期后取得权属证书登记的面积存在差异,将影响评估结论。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了以下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 出具日期 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10351号 2025年8月4日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上述审计报告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评估依据之一,如上述报告失真将会影响评估结论。
(五)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考虑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减值可能涉及的所得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本次评估结论是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特提请报告使用人在引用本评估报告结论作为股权交易参考时,需在本评估结论基础上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或缺少
控制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影响。
(七)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受以下限制:
(一)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本报告的各组成部分(包括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等),单独或部分使用均无法全面、合理反映评估结论:并应特别关注本报告的价值类型、依据、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承诺函的相关提示。
(二)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未征本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O二五年八月四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