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证券简称:盛泰集团公告编号:2025-093
转债代码:111009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6800.00万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484434.6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189.9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近日,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昊泰纺织”)固定资产购置融资授信事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
署《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浙江昊泰纺织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68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5月13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9434.6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之外,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
4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36800.00万元人民币,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20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间接持有浙江昊泰纺织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丁开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592850761E成立时间2012年3月20日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直路2号1#车间一楼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服装制造;服装辅料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技经营范围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51-92024年12月31日项目年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6553.831609.8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4605.901259.12
资产净额11947.93350.72
营业收入12051.995339.43
净利润597.21114.60
浙江昊泰纺织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6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4434.6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3360.9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0889.8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