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证券简称:西大门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柳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香娟、陈木祥、王伟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60.4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61.17%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张香娟?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陈木祥?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王伟荣?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控股股东/实控人
柳庆华□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王月红□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柳小华?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任炜?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张香娟?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陈木祥?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王伟荣?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张香娟、陈
木祥、王伟荣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张香娟、陈木祥、王伟荣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2.5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
60.48%增加至61.17%,其权益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投资者变动前股数变动后股变动后比权益变动的时间区比例权益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名称(万股)数(万股)例(%)间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大宗交2025/11/5-
张香娟3.50000.0253.70000.28自有资金
易□其他:____2025/11/7
集中竞价?大宗交2025/11/5-
陈木祥0.00000.0044.00000.23自有资金
易□其他:____2025/11/7
集中竞价?大宗交2025/11/5-
王伟荣2.00000.0140.30000.21自有资金
易□其他:____2025/11/7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柳庆华11017.377157.5911017.377157.59///
王月红536.82292.81536.82292.81///
柳小华10.20000.0510.20000.05///
任炜0.00000.000.00000.00///
合计11569.900060.4811702.400061.17------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二级市场买入
股份所致,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