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证券简称:西大门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
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540951421.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298100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
购专户中的332股后的基数为191297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259553.60元(含税)。2.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259553.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25955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825955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6%。
3.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332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会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为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8259553.6047110277.0027383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1673691.68122257401.3091137957.7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540951421.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12752830.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8356350.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12752830.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否是否低于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04.0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