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证券简称:西大门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沈华锋先生、柳英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498000股、
308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21%、0.1608%;监事柏建民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2%;高级管理人员周莉女士、董雨亭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08000股、112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08%、0.058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沈华锋先生、柳英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374500股、7700股;监事柏建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4500股;高级管理人员周莉女士、董雨亭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77000股、28000股。上述董监高计划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的25%,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8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03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沈华锋
1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1498000股
持股比例0.7821%
IPO前取得:1176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22000股股东名称柳英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308000股
持股比例0.1608%
IPO前取得:196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112000股股东名称柏建民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98000股
持股比例0.051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98000股
2股东名称周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308000股
持股比例0.1608%
IPO前取得:196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112000股股东名称董雨亭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112000股
持股比例0.058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112000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沈华锋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745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1955%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745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柳英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7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402%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7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柏建民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5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28%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45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前取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周莉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7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402%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7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股东名称董雨亭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8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46%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8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一)大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5三、减持计划相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管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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