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于2024年/月8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公司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
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年1月8日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4年1月8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
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邵明祥(签字):
2021年1月8日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24年1月9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
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邵升龙(签字):
202y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