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证券简称:华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祥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64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股东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554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丰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6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股东仁祥投资、恒进投资、聚丰投资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仁祥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9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7%;
恒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9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
聚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6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41647760股
持股比例8.14%
IPO前取得:32036738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9611022股
股东名称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5548400股
持股比例1.08%
IPO前取得:4268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280400股
股东名称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5256200股
持股比例1.03%
IPO前取得:4043231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212969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22日减持数量2902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2902000股减持价格区间7.10~9.04元/股
减持总金额21940676.2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57%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7%当前持股数量38745760股
当前持股比例7.58%
股东名称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22日减持数量19001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900100股减持价格区间7.10~9.04元/股
减持总金额14372708.0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37%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7%当前持股数量36483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71%
3股东名称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22日减持数量26583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2658300股减持价格区间7.10~9.04元/股
减持总金额20086809.0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52%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2%当前持股数量25979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51%
注:1.以上减持总金额包含交易费用;2.股东仁祥投资本次实际减持股份2902000股,与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2902043股相差43股;恒进投资本次实际减持股数1900100股,与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1900112股相差12股;聚丰投资本次实际减持股数2658300股,与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2658372股相差72股,以上股东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足100股,无法进行交易。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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