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证券简称:新中港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1013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1.3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587.56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目前总股本比例1.42%
实际回购金额5170.08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47元/股~8.97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一)2025年9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587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8.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7元/股,回购均价8.8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517008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
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0532847100.00412998487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58756001.42
股份总数400532847100.00412998487100.00
注:在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公司“新港转债”转股数量为1246564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58756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
2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
施完成后36个月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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