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是否从事证券在其他单位兼职姓名执业资质服务服务业务情况严海锋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是否黄非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阮喆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
1姓名时间从业经历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严海锋2006年-至今计、2015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
黄非 2011年-至今 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多家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阮喆2009年-至今计、2012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四)职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
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资源配备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人数、执业水平、经验等方面均满足公司审计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2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研发费用、合并报表等内容。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1、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
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4、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
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
3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
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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