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聚合
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聚合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
将向关联方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天门”)销售公司产品,该事项将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和预计金额如下:
本年年初至披本次预计金额关联交2026年预计金前次预计金露日与该关联与上年实际发关联交易对象易类别额额方累计已发生生金额差异较的交易金额大的原因
向关联永昌(天门)不超过20000不超过9000
人销售新材料有限公6874.99预计业务合作万元万元万元将增加产品司
注:前次预计金额为2025年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系2025年初至2025年11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人民
币20000.00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6MAD2A4QM37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路1号
成立日期2023-10-20法定代表人傅君博
注册资本8130.80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实缴资本5786万元)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经营范围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4.1152%,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东情况
股45.8848%。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44.48万元,净资产
5551.6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03.09万元,净利润-234.14万元
(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31573.15万元,净资产16052.2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180.96万元,净利润3566.61万元(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其中,永昌天门之股东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系杭州永广化纤材料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而杭州永广化纤材料有限公司由傅昌焕、傅君博、傅俊杰分别持股60.00%、20.00%和20.00%;永昌天门之股东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由傅昌
焕持股100.00%。傅君博、傅俊杰均为傅昌焕之子。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聚合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昌宝,与傅昌焕为兄弟关系。因此,永昌天门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永昌天门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永昌天门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永昌天门的尼龙长丝项目将于近期投产,因尼
龙长丝属于公司尼龙切片产品的下游,永昌天门向公司采购产品系用于自身生产需要;公司向永昌天门销售尼龙切片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
性经营业务,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昌宝、姚双燕(系傅昌宝、傅昌焕的外甥女)回避表决。
本次审议事项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聚合顺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晋莫余佳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