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聚合顺 证券代码:60516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九月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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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2366.44 万元,同比下降 22.94%;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84.43 万元,同比下降 51.77%。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855.09 万元,同比下降 1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0.10 万元,同比下降 43.05%。公司经营业绩连续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高于营业收入降幅,盈利能力持续承压。
近年来国内尼龙 6 切片行业产能集中释放,行业供需格局持续失衡,同质化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及加工费水平承压,行业盈利空间明显收窄。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尼龙 6 切片,产业链相对较短,受行业供需失衡、下游需求疲软及客户采购节奏放缓的影响较为直接。2026 年 1-6 月,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17.05%,产能利用率同步下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有所增加,进一步摊薄利润。
如未来行业供需失衡状态持续或进一步加剧,产能出清进度慢于预期,价格竞争进一步激化,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环境、原材料价格及下游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销量持续下滑,公司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和利润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 2026 年度及以后期间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可能,若上述不利因素持续加剧,公司可能出现亏损的风险。
二、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尼龙新材料的经营业务,所处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该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行业供需结构,二是原材料的价格。
具体来说,如果行业产能增幅大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幅,就会出现供大于求,行业景气度下降,企业产能扩张需求放缓,随着下游需求的增长,行业产能逐渐平衡直至短缺,进而进入新的一轮景气周期。此外,尼龙新材料原料成本占比较大,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尼龙新材料产品售价,进而影响下游需求。如果原材
1-1-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料价格处于市场高位,则会抑制下游需求;如果原材料价格处于市场低位,则会刺激下游需求。因此,尼龙新材料行业的景气度取决于上述两因素的叠加情况动态综合影响。若行业周期波动导致景气度下降,则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速,甚至会导致公司利润同比减少。
三、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尼龙新材料行业竞争充分。随着行业竞争进入深水区,有行业产品口碑知名度、研发实力与应用场景多元化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摆脱低价竞争和恶性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多元化、高端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未来,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或者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恶性竞争,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业绩同比下降。
四、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尼龙切片,是尼龙工业中连接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的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服装、汽车、电子、薄膜等多个领域,对应的下游市场涉及民用纺丝、工业纺丝、电子元器件、汽车工业、包装工业等多个终端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公司的经营业绩同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导致下游行业景气下行、相关生产企业经营承压,进而造成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目 录
声 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 3
二、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 3
三、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 4
四、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 4
目 录.................................................. 5
第一节 释义 .............................................. 7
一、一般释义 .............................................. 7
二、专业术语 .............................................. 8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要 ........................................ 10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0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7
五、同业竞争情况 ........................................... 41
六、关联交易情况 ........................................... 43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9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 51
九、类金融业务情况 .......................................... 55
十、未决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55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9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认购资金来源 ............................. 6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2
四、本次发行融资间隔 ......................................... 63
五、募集资金投向 ........................................... 64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4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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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 65
九、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65
十、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6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69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69
三、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 7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73
五、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 73
六、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9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9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92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3
一、市场及行业风险 .......................................... 93
二、经营风险 ............................................. 94
三、财务风险 ............................................. 95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风险 .................................... 97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8
一、发行人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 1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02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0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5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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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聚合顺新材公司、发行人、聚合顺 指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新
聚合顺有限 指材料有限公司
常德聚合顺 指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聚合顺特种 指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聚合顺 指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聚合顺鲁化 指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聚合顺国际 指 聚合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聚合顺经贸 指 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傅昌宝
主要股东 指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昌控股 指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永昌 指 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由帝斯曼集团(DSM)工程材料业务与朗盛集团(Lanxess)高性能材料业务于 2023 年合并重组而成
的全球工程材料领先企业,旗下企业包括恩骅力工程恩骅力集团 指 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恩骅力工程材料(常州)有
限公司、恩骅力工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Envalior
LPM(India) Private Limited 、 Envalior industria de
materiais de Performance LTDA 等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指
行股票 31473397 股(含本数)A 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国泰海通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说明书 指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适用意见第 18 号》 指
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科学技术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
二、专业术语
学名聚酰胺(polyamide,简写 PA),又称锦纶,是大分子主链上含有尼龙 指
重复结构单元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
尼龙 6、聚酰 尼 龙 的 主 要 品 种 之 一 , CAS 编 号 是 25038-54-4 , 分 子 式 是指
胺 6、PA6 [—NH(CH?)?CO—]?,由己内酰胺聚合制得尼 龙 66 、 尼龙的主要品种之一,又称聚己二酰己二胺,CAS 编号是 32131-17-2,指
PA66 分子式是[—NH(CH2)6NHCO(CH2)4CO—]n,由己二胺和己二酸缩聚制得通过聚合工艺生产所得的尼龙 6、尼龙 66 等产品,一般呈圆柱状颗粒,尼龙切片 指
下游行业可用切片进一步生产各类尼龙 6、尼龙 66 等制品
又称为锦纶纤维,尼龙纤维是指其分子主链由酰胺[—NHCO—]连接的一尼龙纤维 指 类合成纤维,由尼龙切片纺丝而成,我国简称为锦纶。尼龙纤维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生产的合成纤维,也是化学纤维的主要品种之一分子式是 C6H11NO,CAS 编号是 105-60-2,常温下外观为固体,熔点约己内酰胺 指 为 69°C,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尼龙 6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塑料薄膜尼龙 66 盐 指 又称己二酸己二胺盐,是生产尼龙 66 聚合物的单体又名 14-二腈基丁烷,化学式为 C6H8N2,为无色油状液体,己二胺主要己二腈 指
由己二腈制备,是生产尼龙 66 的关键原材料一种有机物,化学式为 C6H16N2,性状为无色固体,有很强烈的氨气气己二胺 指味,是生产尼龙 66 的直接原料之一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化学式为 HOOC(CH2)4COOH,能够发生成己二酸 指 盐反应、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并能与二元胺或二元醇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等,工业上是生产尼龙 66 的主要原料之一有光、全消 采用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在熔体中不加二氧化钛指
光、半消光 为有光纤维,加 0.25%-0.35%为半消光纤维,大于 1.5%为全消光纤维一种尼龙 6 切片,具有高可纺性、高强度性、高染色性等特点,用于纺纤维级切片 指 丝。于民用,可做内衣、袜子、衬衣、人造皮革等;于工业用,可做轮胎帘线、帆布线、降落伞、绝缘材料、渔网丝、安全带等
一种尼龙 6 切片,具有高强度性、高韧性、抗老化、高抗冲击性和耐磨工程塑料级
指 性等特点,其制造而成的塑料可用于生产精密机器的齿轮、外壳、软管、切片
耐油容器、电缆护套、纺织工业的设备零件等
一种尼龙 6 切片,具有高双向拉伸性、高强度性和高透明性等特点,可薄膜级切片 指
通过拉膜及吹膜工艺制成薄膜,用于食品包装、医用包装等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一种聚合 指新的材料的过程
1-1-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纺丝 指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
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料利用塑料成型注塑 指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
在切片生产过程中通过添加改性剂,或其他功能性助剂等,以改变或提改性 指高切片或产品的某种特定性能的方法两种或多种化合物在一定的条件下聚合成一种物质的反应。尼龙产品共共聚 指聚是用多种单体进行缩聚制得的聚酰胺的过程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复丝线密度 44dtex 以下为细旦丝(另细旦 指一种划分依据:单丝在 0.88~1.4dtex 之间的纤维称为细旦丝)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1-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要
公司名称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uheshun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注册资本 人民币 31469.61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聚合顺
股票代码 605166.SH
法定代表人 傅昌宝
董事会秘书 陈晓雯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079343187F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314733976 股,根据公司提供的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名册,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股)
号 例 股份数量(股)
1 永昌控股 境内一般法人 60216050 19.13% -
2 海南永昌 境内一般法人 25427338 8.08% -
3 傅昌宝 境内自然人 15000000 4.77% -
4 刘文斌 境内自然人 6104600 1.94% -
5 张兵 境内自然人 4000000 1.27%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6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 其他 3388500 1.08%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0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股)
号 例 股份数量(股)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其他 2847100 0.9% -
8 叶毅恒 境内自然人 2754000 0.88% -
9 凌方园 境内自然人 2470900 0.79% -
10 丁利芹 境内自然人 2022500 0.64% -
合计 - 124230988 39.47%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和傅昌宝分别持有公司 19.13%、8.08%和 4.77%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自然人傅昌宝直接持有公司 4.77%股权,并通过其全资控制的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两家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27.2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31.98%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主要股东基本信息如下:
1、永昌控股
公司名称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21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傅昌宝
成立日期 1995-08-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256027637F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权控制关系 傅昌宝直接持有 100%股权
业务 电解铜等产品贸易
主要控股公司 持有海南永昌 55.50%股权简要财务数据(万 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 2026年 6月末净资产 2026 年 1-6 月净利润元) 22554.95 11735.40 146.79
2、海南永昌
公司名称 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1-1-1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注册资本 3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傅昌宝
成立日期 1999-04-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712576518Y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塑料经营范围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控制关系 永昌控股直接持有 55.50%股权,傅昌宝直接持有 44.50%股权业务 电解铜等产品贸易
主要控股公司 -简要财务数据(万 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 2026年 6月末净资产 2026 年 1-6 月净利润元) 25358.89 25023.48 251.40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如下:
傅昌宝,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浙江省乐清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1995年 8 月至今,历任永昌控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永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
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有限公司阶段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质押数量 质押股份数占其直
质押日期 质权人代理人 资金用途
名称 (万股) 接持股数量的比例本次质押仅用
永昌控 国泰海通证券
1977.00 2022-3-30 32.83% 于为聚合转债
股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上述股份质押的用途主要是为聚合转债提供担保等,不涉及二级市场投资或房地产业务。
除上述股份质押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昌控股和海南永昌所持有的其他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1-1-12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尼龙新材料领域属于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子类“合成材料制造”(代码 C265)。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目前,从事尼龙新材料生产经营相关行业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分别进行宏观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关企业的具体业务和生产经营则基于市场化方式运行。
公司所属行业的宏观监管职能部门为发改委、工信部,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行业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新建及技改项目的立项审批、指导行业技术法规
和行业标准的拟定,以及对行业内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技术进步、能耗管理和产业现代化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此外,国家及省市各级环保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当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监督管理职能。
除行业主管部门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作为公司所属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协调作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于 2001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成立,是石油和化工行业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组织,负责开展行业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投资与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等事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行业监管主要涉及的是清洁能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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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主要如下:
类别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2026 年 8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正) 2021 年 9 月
法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修正) 2018 年 10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正) 2012 年 7 月
1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6 年 7 月
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2021 年 1 月
法规
3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2016 年 6 月
4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2016 年 6 月
国家
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 2024 年 7 月
标准
(2)相关产业政策近年来,与公司所处行业和下游行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涉及相关行业的主要内容标准引领纺
重点聚焦新型纤维材料、高技术纺织品的开织工业优化发,推进物联网、数字护照等数字化融合标准,升级行动方 2026 年 3
1 工信部 研制生物基与可降解纤维、碳足迹核算、废旧
案 月
纺织品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标准,并强化婴童( 2026-202产品等领域的健康安全管控。
8 年)
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石化化工链需求,支持电子化学品、高端聚烯烃、高性行业稳增长
工信部等 2025 年 9 能纤维、特种橡胶、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域的关
2 工 作 方 案
七部门 月 键产品攻关;围绕新能源、低空经济、人形机
( 2025-202器人等新兴产业,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
6 年)》
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等应用。
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
精细化工产 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业创新发展 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
2024 年 7
3 实 施 方 案 发改委 心竞争力;重点做好烯烃、芳烃的利用,发展
月
( 2024-202 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聚氨酯、特种合成橡
7 年) 胶、高性能纤维、功能膜、专用化学品、高性能胶黏剂等。
涵盖了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
重点新材料 材料三大类共 299 种重点新材料,主要涉及钢首批次应用 铁、有色金属、化工、无机非金属、高性能纤
2023年 12
4 示范指导目 工信部 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以
月
录(2024 年 及石墨烯等前沿领域;明确将耐高温尼龙版) (PPA)、尼龙及复合材料、长碳链尼龙(LCPA)材料等列为先进化工材料的重点支
1-1-1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涉及相关行业的主要内容持对象。
产业结构调 将“阻燃、抗静电、抗菌、导电、相变储能、整指导目录 2023年 12 智能温控、光致变色、原液着色、吸附与分离、
5 发改委
( 2024 年 月 生物医用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本) 性化制备技术”列为鼓励类产业目录。
支持企业和有关机构研发原位聚合、多组分共
聚、在线添加、高效柔性纺丝、锦纶 6 熔体直
纺织工业提 工信部、
接纺丝等工艺技术,开发超仿真、阻燃、抗菌质升级实施 发改委、
2023 年 11 抗病毒、导电、相变储能、温控、光致变色、
6 方 案 商务部、月 原液着色、吸附与分离、生物医用、无锑聚酯
( 2023-202 市场监管等纤维新品种;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普及和
5 年) 总局应用,通过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在推进先进产业集群建设方面,提出要加快要素资源引进力度和更新速度,完善产业链条,《产业用纺 升级制造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同时,提出了织品行业高 工信部、 2022 年 4 高品质非织造布、安全防护与应急救援用纺织
7
质量发展的 发改委 月 品、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纺织品、海洋产业与渔指导意见》 业用纺织品、医疗健康用纺织品、交通运输及
安全工具用纺织品、土工建筑用纺织品、过滤
用纺织品等 8 个重点领域的提升行动。
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关于化纤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产品,提升功能纤维性工业高质量 工信部、 2022 年 4
8 能和品质稳定性,拓展功能性纤维应用领域,
发展的指导 发改委 月
推进生物医用纤维产业化、高端化应用。加强意见》
生产全流程质量管控,促进优质产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和个性化需求。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
2021年 12 耐高温尼龙材料、尼龙及复合材料、EPS 蜗轮
9 用示范指导 工信部
月 用尼龙材料等被列入先进化工材料。
目录(2021年版)》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报告期内,新出台的一系列相关行业政策持续鼓励从业企业升级制造能力,聚焦高端产品,优化产业结构。各项产业政策有利于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行业政策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简述尼龙(Nylon)即聚酰胺,又被称为耐纶、锦纶,指主链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一类线型高分子。
尼龙产业家族庞大,产品种类繁多,主要有尼龙 6、尼龙 66、尼龙 610、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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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11、尼龙 12 五大品种;除五大品种外,还有尼龙 1010、尼龙 4、尼龙 8、尼龙 9、尼龙 810 及各种共聚改性尼龙产品。尼龙五大主要品种和应用如下:
序号 尼龙产品种类 功能特性 主要应用领域
用作纤维制品,如服装、面料、箱包、强度小且较为柔软,熔点 轮胎帘子布、传送带、运输带、渔网、
1 尼龙 6 低,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自 地毯等制造;用作电子器件、汽车、润滑性和耐溶剂性 铁路等工程塑料制品或食品、药品包装等薄膜制品
用作高档纤维制品,如户外运动、内衣、瑜伽服等高档品牌;用作各种机
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弹性械和电器零件,其中包括轴承、齿轮、好、耐疲劳性好,耐腐蚀性
2 尼龙 66 滑轮泵叶轮、叶片、高压密封圈、垫、能佳,硬度、刚性最高,韧阀座、衬套、输油管、贮油器、绳索、性最低
传动带、砂轮胶粘剂、电池箱、电器
线圈、电缆接头等
相对密度较小,吸水性低于尼龙 66 和尼龙 6,尺寸稳定性好,成型加工容易。机械 用于制造机械、交通业的零部件,电
3 尼龙 610
强度近于尼龙 66 跟尼龙 6。 子工业中的绝缘材料、仪表壳体能耐强碱,比双 6 和单 6 更耐普通弱酸,但易溶于甲酸具有吸水率低、耐油性好、
用来制作汽车输油管、刹车管、枪托、
耐低温、易加工具有、质量
4 尼龙 11 握把、扳机护圈、降落伞盖、海底光
轻、耐腐蚀、不易疲劳开裂、
缆、电缆的保护材料等
密封性好、阻力小等优点
用于水量表和其他商业设备、光纤、
吸水率低,尺寸稳定性好、电缆套、机械凸轮、汽车、滑动机构相对密度小;耐低温性优
以及轴承等,还可用于汽车燃油输送
5 尼龙 12 良、熔点低,柔软性、化学
管、汽车制动刹车管、空调管、空压
稳定性、耐油性、耐磨性均
设备软管、工业用高压液压管、管快较好速接头等
在各种尼龙产品中,尼龙 6、尼龙 66 是用量最大的两类尼龙产品,约占尼龙总消费量的 90%。其中,尼龙 6 切片是连接上游己内酰胺等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是以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入一定量的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进行聚合并经注带、切粒、萃取和干燥等过程而制成的尼龙材料。在己内酰胺特性、聚合反应等工艺过程控制、辅料添加等因素调节下,尼龙 6 切片可呈现出不同的粘度、吸水性、染色性、耐磨性等特性,以匹配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具体需求。尼龙 6 材料的民用需求和工业需求占比基本相同,民用纤维约占尼龙 6 总需求的 50%,是尼龙 6 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其余 50%的需求来自工业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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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 66 切片是连接上游己二胺、己二酸等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是先将己二胺和己二酸中和成尼龙 66 盐,然后用尼龙 66 盐通过连续聚合并经注带、切粒、干燥等过程而制成的尼龙材料。尼龙 66 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工程塑料和纤维,与尼龙 6 存在一定相似性,但是当前两者的具体应用场景存在差异:尼龙 66 整体上相对尼龙 6 在强度、耐磨和耐热性等方面表现更佳,因此其在工程塑料、工业用丝等工业领域具有更加广泛的运用,约有 90%的尼龙 66材料运用在工业领域,其中工程塑料约占尼龙 66 需求的 60%,为当前尼龙 66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尼龙 66 目前在民用纤维领域的使用比重约为 10%,尼龙 66纤维结晶紧密,且相对尼龙 6 更为柔软亲肤,在纤维透气性、耐磨性和对温度、日照的适应性方面更优,是用于户外运动、瑜伽服和品牌服饰的高档纤维和面料的优良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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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发展趋势
(1)产业持续向中国转移
依托国内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庞大的下游应用市场,以及煤化工、石油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带来的低成本生产优势,近年来全球尼龙新材料产业加速向中国转移,国内行业产能规模持续扩容。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尼龙 6 切片生产国与消费国。
据华瑞信息数据,截至 2025 年末,全球尼龙 6 切片总产能接近 1200 万吨,其中中国大陆产能突破 850 万吨,占全球产能比重突破 70%,在全球产业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随着己二腈国产化技术实现突破,尼龙 66 切片原料对外依存度大幅降低、原料供给约束有效缓解,带动全球尼龙 66 切片产能亦逐步向国内转移,我国尼龙全产业链承接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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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及中国大陆尼龙6切片产能情况(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华瑞信息
(2)市场供需格局阶段性调整近年来,国内尼龙 6 切片行业迎来产能集中释放周期,2024-2025 年行业新增产能累计超 200 万吨,产能扩张速度显著快于下游终端需求增速,直接导致行业供需格局阶段性失衡。受此影响,行业内生产企业普遍采取降低装置运行负荷、延长设备检修周期、闲置低效产线等方式主动收缩有效供给,行业整体开工率短期内预计持续承压。
国内尼龙6切片行业整体开工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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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华瑞信息
在此过程中,企业间产能整合、经营分化进程持续加速,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成本领先优势及高端差异化创新能力的头部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行业周期波动,长期发展优势更为突出。
(3)产业技术升级加快,行业向高端差异化产品方向发展
随着国内消费升级与产业结构优化,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功能性薄膜等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市场对尼龙新材料的需求从单一的总量增长,逐步转向高品质、多功能、差异化的结构性升级。其中,高强、细旦、抗菌、抗紫外线等功能性尼龙 6 切片产品,以及高端改性工程塑料、特种薄膜等差异化产品,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国家产业政策持续赋能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为行业高端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 年 7 月,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明确提出发展尼龙等化工新材料,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高附加值方向延伸。“十五五”开局之年,政策继续聚焦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尼龙新材料行业迎来高端化、差异化和绿色化转型的重要窗口期。
(三)行业的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尼龙切片常规产品产能扩张较快,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国家通过节能减排、限制高能耗等行业标准,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随着行业竞争的深入,具有行业知名度和相应研发规模实力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摆脱低成本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当前我国尼龙新材料行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转型升级趋势,行业内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内少数几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吸收消化,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研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尼龙新材料产品,在国内高端市场和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第二层次是以中小型尼龙切片企业或早期
投资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设备面临升级换代的压力,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利润率较低,市场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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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的管理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在尼龙聚合及相关领域有二十多年的从业经历,行业经验丰富,历年来积累了良好的技术研发优势。在公司成立后,依托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吸收消化伍德伊文达菲瑟公司技术和工艺,融合企业自主技术及工艺,由伍德伊文达菲瑟公司和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定制设备,使公司项目整体技术、产品质量优于同行业大多数企业。除此之外,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积极立足于高性能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得公司成功地捕捉到了该领域迅速发展的国内市场空间。
综上,公司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已处于较高水平,产品质量高于一般的尼龙切片企业,相比高端进口产品亦具有一定竞争力,属于尼龙新材料行业第一层次企业,位于行业上游水平。
3、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 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优势
公司自成立起便定位于高端尼龙新材料市场,采用德国制造的尼龙切片制造设备及技术,并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配套聚合设备供货合同,建成了先进的生产设备体系,为公司业务的飞速发展奠定了硬件基础。与此同时,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深入参与生产设备、关键环节的设计和实施,将工艺技术与生产设备有机结合,保证了公司在先进设备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创新技术及加工工艺,实现高品质、高稳定、柔性化的生产设计。
除此之外,公司专门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核心技术人员行业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能够很好地掌握进口设备的生产加工工艺诀窍,实现以低运营成本完成较高标准的产品生产。
* 研发团队及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完善研发激励机制,不断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公司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毛新华先生在职业生涯中曾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理事,曾承担并完成过多项国家、省级技术创
1-1-2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新项目,主持开发了多项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整个研发团队拥有多年尼龙聚合工艺研发和生产经验,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引进国外先进工程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聚合设备和产品试验、分析、检测设备,检测手段和设备齐全,为企业可持续创新提供了必要的检测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 8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
* 柔性化生产优势
公司从筹划启动开始,将柔性化因素贯穿工厂生产设计的各个环节:筹划投产阶段,主创人员深入参与生产体系设计,将柔性化生产理念贯穿其中,保证生产设备兼容性和过渡空间;生产过程中,通过信息化系统、精益生产、智能排产等实现了生产过程模块化、自动化、各部门(工序)连接的无缝化,为公司根据市场波动和未来发展定位而在不同产品之间切换奠定了基础。
柔性化生产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实现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生产,通过实现产品多品种快速切换生产,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柔性化生产线有利于公司在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时候,相比于竞争对手以更小的门槛以及更低的成本实现新产线的建立和产能的调整。
*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以高端产品起家,依靠产品在质量、稳定性等多方面的优势,帮助公司快速站稳了脚跟,并奠定了品牌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
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对产品的改良研发,依托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成功研发了多个高端、差别化尼龙型号,行业认可度较高。目前,公司产品涉及尼龙纤维级、工程塑料级、薄膜级等多个系列,公司所开发的一系列产品在经客户试用之后,得到很高的评价,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特点均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是公司进行差别化竞争战略的有力保障。
* 营销和客户资源优势
与行业内其他产业链较长的企业相比,公司专注于尼龙聚合一个环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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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均流入市场,因此建立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尤为重要。
公司设立之初已着手建立自己的营销体系,并颇具成效,顺利取得多家企业的试用机会,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基础。后续发展过程中,公司产品的定位与多家主流客户相契合,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此过程中,随着行业的整体向好,行业各环节产能扩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实现了与客户的共同成长。截至目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制度,公司营销网络以华东为中心,辐射华北和华南地区,同时,公司积极重视国际市场布局,已建立国际销售部,产品远销欧洲、南美洲、大洋洲、亚洲等地区。
(2)公司的竞争劣势
* 产业链较短、受行业周期影响较大
公司当前专注于尼龙新材料行业中“尼龙聚合”环节,虽然公司已经建成了涉及下游各不同领域的尼龙切片产品体系,并积极寻求共聚尼龙或其他尼龙新材料的业务机会,但是与行业内部分竞争对手相比,仍存在产业链短的情形。
由于尼龙新材料行业和一般化工行业相似,在供求波动和产能规模之间存在周期性特点,较长的产业链有助于企业化解周期波动带来的直接冲击,分散相关风险。虽然公司可以通过差别化竞争等方式,弱化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经营压力,但是和实现上下游延伸的企业相比,仍处于相对劣势。
4、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外资企业
* 力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鹏股份”)
力鹏股份横跨尼龙、聚酯两大领域,纵贯切片至纺织品的生产,垂直整合上下游厂体系,累积了半个世纪的技术,从粒子到面料,可以提供客户完整的服务以及解决方案。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生产销售化纤切片、原丝、加工丝和纺织产品等。
* BASFSE(以下简称“巴斯夫”)
巴斯夫是世界领先的化工公司,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高性能产品,涵盖化学品、塑料、特性产品、作物保护产品以及原油和天然气,产品几乎用于日常生活
1-1-2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的所有领域,实行一体化理念。巴斯夫在大中华区设有多个生产基地,其中浦东生产基地、漕泾基地等多个生产基地均建有尼龙材料生产线。
* Envalior(以下简称“恩骅力集团”)
恩骅力集团是由帝斯曼集团(DSM)工程材料业务与朗盛集团(Lanxess)
高性能材料业务于 2023 年合并重组而成的全球工程材料领先企业。2008 年,其前身帝斯曼的尼龙 6 聚合工厂在江苏江阴基地投运,是当时帝斯曼在中国建立的首家尼龙 6 工厂。该项目主要生产尼龙 6,用以满足亚洲尤其是中国高速增长的食品包装、汽车、电器以及其他高端市场对高性能热塑性塑料的需求。恩骅力集团在尼龙 6 产业链上实现了从己内酰胺到聚合、到共混的完全整合,在亚洲、美洲和欧洲均有生产线布局。
(2)内资企业
*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
鲁西化工(证券代码:000830.SZ)是集化工、化肥、装备制造及科技研发
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该公司拥有双氧水→环己酮→己内酰胺→尼龙 6 切片的产业布局,其中己内酰胺、尼龙 6 切片由其子公司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经营。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
恒逸石化(证券代码:000703.SZ)作为全球领先的“炼化—化工—化纤”
全产业链一体化龙头企业,以国内 PTA-PET 及 CPL-PA6 工厂为产业基石,构建了从原油加工到化纤产品的一体化全产业链闭环,形成了国内独有的“涤纶+锦纶”双轮驱动、各业务板块均衡并进的柱状产业布局。
* 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锦”)
福建中锦成立于 2013 年,主要生产聚酰胺 6 切片。该公司引进德国先进的工艺及生产设备,结合公司自主研发创新技术,开发出生产聚酰胺 6 生产工艺,已被列入福建省龙头企业、福建省重点项目、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荣股份”)
1-1-2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永荣股份成立于 2006 年,是一家集化工、化纤及新材料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已打通从“苯—己内酰胺—尼龙切片—尼龙纤维”上下游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服装、运动、休闲、健康、医疗、汽车等领域,远销东南亚、欧洲、美洲等十几个国家与地区。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证券代码:603382.SH)系国内从事尼龙 6 系列产品研发、生产
和销售的主要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和发展,已经形成集切片、丝线以及帘子布于一体的完整尼龙 6 系列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尼龙 6 切片、尼龙 6 丝线和帘子布,其中帘子布分为尼龙 6 帘子布、涤纶帘子布和尼龙 66 帘子布。
* 江苏弘盛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新材”)
弘盛新材(证券代码:874961.NQ)主要从事锦纶 6 及相关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锦纶 6 切片、锦纶丝线(主要包括锦纶工业丝、锦纶民用丝等)、锦纶帘子布,广泛应用于纺丝、注塑、薄膜等方面。
*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恒申新材”)
恒申新材(证券代码:000782.SZ)是全国首家引进锦纶 6 生产设备进行规
模化生产的厂家,目前形成了以高分子聚合物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集锦纶 6 聚合、纺丝、织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壁垒
1、资金壁垒
尼龙新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尤其是高端产品对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较高,前期筹备资金需求较大。此外,随着近年来尼龙新材料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设备趋向自动化、规模化。因此,新进入的企业需要以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才能与行业中企业在技术、成本等方面形成对应的竞争优势,进而构成了尼龙新材料行业的资金壁垒。
1-1-2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工艺壁垒
尼龙聚合生产对生产工艺要求比较高,除通过采购设备、设施获取相关生产基础技术外,生产的稳定性、创新性对企业工艺积累依赖较大。尤其是高品质尼龙切片的研发和生产,需要生产各个环节全面配合,配方、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会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优品率。除此之外,企业在订购设备的同时往往还需要依据各自产品的工艺技术要求对订购设备进行定制化改造。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因缺乏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技术积累,对生产工艺控制、生产系统设计等方面把控不足,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差异,从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综上所述,尼龙行业有着较高的工艺壁垒。
3、规模壁垒近年来,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的聚合装置趋向规模化、自动化和节能化,生产已开始向低消耗、高质量发展,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单位投资、能耗和加工成本不断降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与此同时,随着尼龙新材料产业逐步向规模化、一体化方向发展,部分公司不断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拓宽产业链,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很强,新进入的企业很难与之竞争。因此该行业存在一定的规模壁垒。
(五)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在尼龙产业链当中,尼龙切片是连接上游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上游直接原材料为己内酰胺等有机化工原材料;下游为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的产品生产商,终端需求面向纺织服装、汽车、轨道交通、电子电器和塑料软包装等薄膜领域。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己内酰胺是尼龙 6 切片的主要原材料,通过苯加工制得,属于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衍生品。
近年来,我国己内酰胺产能快速扩张,至 2025 年总产能已突破 800 万吨大关。产能集中释放后市场供需趋于宽松,叠加原油价格未能形成有力成本支撑,
2025 年己内酰胺市场价格整体波动下行。进入 2026 年,受行业自律性减产以及
国际地缘局势推升原油价格等因素共同影响,己内酰胺价格有所上升,并传导至
1-1-2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下游,带动尼龙 6 切片价格同步波动。
原油、己内酰胺及尼龙6切片价格走势情况(单位:美元/桶、元/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金联创、Choice 数据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尼龙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尼龙纤维、工程塑料、薄膜等,下游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国民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消费习惯等。
在尼龙纤维领域,尼龙切片在满足民用纺织领域基本需要的同时,正逐步向功能化、差异化方向升级,使用场景持续拓宽,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精细化、个性化服饰需求;在工程塑料领域,由于改性后的尼龙制品具有耐磨、抗震、耐腐蚀等特性,尼龙产品成为“以塑代木、以塑代钢、以塑代瓷”的典型替代材料,在汽车、电子电气、机械、交通运输、办公及日用品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预计将成为推动尼龙新材料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在薄膜领域,尼龙切片产品适用于蒸煮食品、冷冻食品、海产品、医药用品及电子产品的包装,目前在国内市场总量相对较小,但发展速度较快,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尼龙新材料领域,是一家集尼龙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尼龙切片,呈白色米粒状颗粒,行业内俗称“工业大
1-1-2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米”。尼龙 6 切片系公司核心产品品类,主要覆盖下游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三大领域,被广泛应用于户外服装、电子电器、机械设备、食品包装、交通运输、医用包材等终端场景。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向尼龙 66 切片、特种尼龙等高端品类的延伸布局,逐步搭建多元化的产品矩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结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纤维级切片 159333.22 60.16% 354901.10 64.30% 475406.10 66.34% 400675.00 66.62%工程塑料级
91051.66 34.38% 174977.27 31.70% 231642.06 32.32% 184662.76 30.71%
切片
薄膜级切片 10085.63 3.81% 19136.84 3.47% 7573.91 1.06% 12773.04 2.12%
其他 4384.25 1.66% 2950.77 0.53% 2033.91 0.28% 3287.23 0.55%
合计 264854.76 100.00% 551965.97 100.00% 716655.98 100.00% 601398.03 100.00%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基本来源于国内,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占公司原材料采购的 95%以上。
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对上游供应商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和考察制度,通过实地走访、样品试用等方式考核新加入供应商的产品品质、供货稳定性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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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
采购流程方面,公司根据年度客户销售合同及生产月度计划拟定采购计划,并保留一定量的原料库存以维持生产的稳定性。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的采购主要有“年度采购协议”和“一单一谈”两种方式:年度采购协议模式下,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数量按照每月具体订单确定,采购价格参照中石化的月度结算价结算;“一单一谈”采购模式下,公司在有采购需求时,采取市场询价方式选择供应商,结算价格按照询价时市场价格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年度供货协议、客户交货期限编制生产计划,完成生产后向客户发货。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库存,减少资金占用,主要面向年度销售客户和合作稳定的大客户。“以产定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计划提前生产部分型号切片,然后进行销售,该模式主要面向小产量型号,可以提升生产效率,避免生产线在不同型号间频繁切换。
3、销售模式
公司以内销为主,客户以下游工厂企业为主,主要采取直销模式。
公司销售有“年度供货”和“现单销售”两种模式:年度供货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每月销售数量由当月具体订单确定,结算价格按照当月中石化己内酰胺结算价格加上双方商定的加工费方式确定;现单模式下,公司采取与客户一单一谈的方式交易,价格基于当时市场价确定。
(三)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尼龙 产能利用率 70.85% 98.76% 109.19% 95.17%
切片 产销率 99.49% 100.48% 97.99% 101.25%
(四)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占公司每年原材料采购比重在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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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原料 2026年 1-6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采购数量(吨) 232932.41 554850.03 589054.95 470567.90
采购金额(万元) 228651.78 454351.15 645087.08 520557.12
己内酰胺 平均单价(万元/吨) 0.98 0.82 1.10 1.11
原材料采购总额(万元) 236227.74 468389.13 659654.73 532659.82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96.79% 97.00% 97.79% 97.73%
注:原材料采购总额含原料及主要辅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不存在短缺情形。2025 年度,受原油价格整体波动下行,以及己内酰胺产能增长、下游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公司采购己内酰胺的平均价格相应下降。2026 年 1-6月,受行业自律性减产以及国际地缘局势推升原油价格等因素共同影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有所上升,带动公司采购己内酰胺的平均价格相应上升。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932.88 7119.75 49813.13 87.49%
机器设备 129458.33 36493.14 92965.19 71.81%
运输工具 893.96 700.67 193.29 21.62%
其他设备 629.70 314.28 315.42 50.09%
合计 187914.86 44627.83 143287.03 76.25%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1)自有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序
所有权人 权证编号 坐落 建筑面积号
浙(2019)杭州市不动
1 聚合顺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 389 号 81369.22
产权第 0304807 号
2 聚合顺 浙(2022)杭州市不动 龙润城 52 幢 1201 室 97.81
1-1-30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所有权人 权证编号 坐落 建筑面积号
产权第 0024424 号
浙(2022)杭州市不动
3 聚合顺 龙润城 52 幢 1202 室 95.42
产权第 0024057 号
鲁(2024)滕州市不动
4 聚合顺鲁化 东木路 2899 号 27344.25
产权第 8154351 号
湘(2023)常德经济技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以
5 常德聚合顺 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南、乾明路以西南区公用附房 11202.55
0004455 号-0004465 号 1-4 楼 101、201、301、401 室等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以
湘(2023)常德经济技
北、乾明路以西 1#生产车间 1-6
6 常德聚合顺 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37917.40
楼 101、201、301、401、501、
0004466 号-0004474 号
601、屋顶层室等
注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凤翔小镇 D 区 16 户商品房、山东鲁化项目二期工程房产、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
注 2:2026 年 9 月 9 日,常德聚合顺新增取得一处坐落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以北、乾明路以西聚合车间二 1-7 楼 101、201、301、401、501、601、701 室,房屋建筑面积为
12284.31 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权证编号:湘(2026)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01747 号)。
(2)租赁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面积 租赁期间 用途号
乐清市善尔 2024-01-01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
1 聚合顺 信投资有限 693.95 至 办公
城汉嘉国际 2001 室
公司 2033-12-31
2、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 使用权面 取得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号 积 方式
浙(2019)杭州市不动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 389
1 聚合顺 69276.00 出让
产权第 0304807 号 号杭州钱塘区规划纬十一
浙(2022)杭州市不动
2 聚合顺 路与规划经五路交叉口 66742.00 出让
产权第 0134203 号西北角
浙(2022)杭州市不动
3 聚合顺 龙润城 52 幢 1201 室 20.90 出让
产权第 0024424 号
浙(2022)杭州市不动
4 聚合顺 龙润城 52 幢 1202 室 20.50 出让
产权第 0024057 号
1-1-3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使用权面 取得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坐落
号 积 方式
鲁(2023)滕州市不动
5 聚合顺鲁化 木石镇木东路东侧 90937.00 出让
产权第 8042050 号
鲁(2024)滕州市不动
6 聚合顺鲁化 东木路 2899 号 49722.00 出让
产权第 8154351 号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
湘(2023)常德经济技
德路以南、乾明路以西南
7 常德聚合顺 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17701.15 出让
区公用附房 1-4 楼 101、
0004455 号-0004465 号
201、301、401 室等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
湘(2023)常德经济技 德路以北、乾明路以西
8 常德聚合顺 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1#生产车间 1-6 楼 101、 61116.17 出让
0004466 号-0004474 号 201、301、401、501、601、屋顶层室等
湘(2024)常德经济技
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善
9 常德聚合顺 4613.40 出让
0000006 号-第 0000008 卷路以东、有德路以北
号
鲁(2023)淄博临淄区 临淄区金山镇工业园中
10 山东聚合顺 133298.63 出让
不动产权第 0012070 号 路以南,翔晖路以西
(2)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8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授权日
号 类型一种光催化自清洁聚氨酯材料的制
1 201010565173.X 发明 聚合顺 2012-05-09
备方法高速纺尼龙切片原料共融方法及其
2 201610077829.0 发明 聚合顺 2018-08-31
共融装置锦纶切片用氨氮去除装置及其去除
3 201610077846.4 发明 聚合顺 2019-04-19
工艺
4 201811053504.4 发明 一种耐高温透明聚酰胺的制备方法 聚合顺 2021-01-08
聚合顺、
力敏变色自修复智能尼龙 6 及其制
5 201811294131.X 发明 武汉纺 2021-02-09
备方法织大学武汉纺
光敏变色自修复智能尼龙 6 及其制
6 201811294369.2 发明 织大学、 2021-06-01
备方法聚合顺一种耐低温多元共聚尼龙树脂及其
7 201910865021.2 发明 聚合顺 2022-08-02
合成方法
聚合顺、
高亲水性聚酰胺 6 的制备方法及高
8 202111599918.9 发明 武汉纺 2023-07-04
亲水性聚酰胺 6 纤维织大学
亲水性两性离子改性聚酰胺及其制 聚合顺、
9 202110330390.9 发明 2023-07-04
备方法和应用 武汉纺
1-1-32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授权日
号 类型织大学
聚合顺、
含胍基基团的抗菌尼龙 6 及其制备
10 202110604927.6 发明 武汉纺 2023-07-04
方法织大学
简单快速制备尼龙 66 纳米复合材料
11 202211049054.8 发明 聚合顺 2024-01-05
的方法
聚合顺、
12 202210355249.9 发明 抗菌尼龙 6 及其制备方法 武汉纺 2024-03-08
织大学用于污水处理的中水回用系统及其
13 202010487059.3 发明 聚合顺 2024-08-09
控制方法
实用 尼龙 6 切片萃取水中无机离子的去
14 201620711880.8 聚合顺 2016-11-23
新型 除装置实用
15 201620691738.1 固相增粘装置 聚合顺 2016-11-23
新型
实用 一种去除循环水中无机盐的去除装
16 201620709486.0 聚合顺 2016-11-23
新型 置实用
17 201620708457.2 一种空压机空气过滤装置 聚合顺 2016-11-23
新型实用
18 201620707567.7 萃取水中环状二聚体去除装置 聚合顺 2016-11-23
新型实用
19 201620708485.4 切粒机切片与水分离装置 聚合顺 2016-11-23
新型
实用 一种改善萃取高位槽环状齐聚物析
20 201621454412.3 聚合顺 2017-07-14
新型 出装置
实用 一种用于切粒机冷冻水与三效蒸发
21 201621455535.9 聚合顺 2017-07-14
新型 蒸汽热交换装置
实用 一种提升聚酰胺 6 分子量的常压脱
22 201621455544.8 聚合顺 2017-07-14
新型 水器结构
实用 一种利用三效余热蒸汽进行萃取水
23 201621454408.7 聚合顺 2017-07-14
新型 再浓缩装置实用
24 201721791669.2 一种用于高温切片冷却的节能装置 聚合顺 2018-07-17
新型实用
25 201721791677.7 一种消光剂全回收工艺装置 聚合顺 2018-07-24
新型实用
26 201721791667.3 一种裂解式自动混料机构 聚合顺 2018-08-07
新型实用
27 201721793930.2 一种改善型气液分离装置 聚合顺 2018-08-28
新型
实用 一种用于机械密封冷却的脱盐水装
28 201721793020.4 聚合顺 2018-08-31
新型 置
实用 一种空压机出口增加冷冻水板式换
29 202020973670.2 聚合顺 2021-01-08
新型 热器装置实用
30 202020973653.9 一种增强型干燥分离器 聚合顺 2021-01-15
新型实用
31 202020973667.0 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中水回用系统 聚合顺 2021-01-19
新型
1-1-3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授权日
号 类型
实用 一种空压机控制管路过滤器排水改
32 202020973669.X 聚合顺 2021-01-19
新型 造结构实用
33 202020973655.8 节能型循环冷却系统 聚合顺 2021-02-02
新型实用
34 202020973505.7 一种用于 MVR 再提纯的装置 聚合顺 2021-02-19
新型实用
35 202020973668.5 一种切粒烟雾处理装置 聚合顺 2021-02-19
新型实用
36 202020973691.4 一种高效萃取塔 聚合顺 2021-02-19
新型实用
37 202321325166.1 一种板式换热器快速反冲处理装置 聚合顺 2023-08-29
新型实用
38 202321325070.5 聚合釜挡水环 聚合顺 2023-10-03
新型实用
39 202321560620.1 一种带引流管隔膜压力表 聚合顺 2023-11-28
新型实用
40 202321518886.X 一种采用双阻尼器的 TiO2 计量泵 聚合顺 2023-12-08
新型实用
41 202321560613.1 一种双料仓称重打包机 聚合顺 2024-01-02
新型实用
42 202321518885.5 一种 66 盐浓缩装置 聚合顺 2024-01-26
新型实用
43 202321560639.6 一种旋转式共混装置 聚合顺 2024-02-06
新型实用
44 202322698430.2 一种锦纶切片装车绑雨布装置 聚合顺 2024-05-07
新型实用
45 202420554830.8 一种包装机下料分布器 聚合顺 2024-11-01
新型实用
46 202420706484.0 水锤吸纳器 聚合顺 2024-11-19
新型实用
47 202420706482.1 一种切片包装系统 聚合顺 2024-11-26
新型实用
48 202420506858.4 一种空压机的过滤结构 聚合顺 2024-12-10
新型实用
49 202420554824.2 一种卸料管的弹簧保护装置 聚合顺 2024-12-24
新型
实用 一种用于水解炉的烟气降温净化装
50 202420506857.X 聚合顺 2024-12-27
新型 置实用
51 202420706483.6 一种带有二级沉降的冷却水池 聚合顺 2025-03-04
新型
实用 一种用于稳定二氧化钛过流量的过
52 202420706480.2 聚合顺 2025-03-04
新型 滤器实用
53 202520682389.6 一种减少蒸汽外排的处理装置 聚合顺 2026-02-06
新型实用
54 202520682377.3 一种蒸汽冷凝水回用装置 聚合顺 2026-03-06
新型实用
55 202521706439.6 聚合排气的冷却串联板式换热结构 聚合顺 2026-06-02
新型
1-1-3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授权日
号 类型实用
56 202521706437.7 一种用于储存罐的液封槽结构 聚合顺 2026-06-30
新型
实用 具有重复利用功能的流量计校验装
57 202522221041.X 聚合顺 2026-06-30
新型 置聚合顺
鲁化、武
58 202210879577.9 发明 增韧低吸水尼龙 6 及其制备方法 2023-07-04
汉纺织大学
具有高气体阻隔性和高回弹的聚酰 聚合顺
59 202411531833.0 发明 2025-05-23
胺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 鲁化
实用 一种具有机械密封润滑和冲洗一体 聚合顺
60 202220927888.3 2022-08-09
新型 化的结构 鲁化
实用 一种用于脱气包改造的滤液回用结 聚合顺
61 202220928230.4 2022-08-09
新型 构 鲁化
实用 一种用于裂解进料泵出口的排气阀 聚合顺
62 202220928241.2 2022-08-09
新型 门装置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63 202220928215.X 一种切粒脱水装置 2022-08-23
新型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64 202220927887.9 一种裂解出料装置 2022-08-23
新型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65 202220928229.1 一种增强干燥效果的干燥塔结构 2022-08-23
新型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66 202221212759.2 一种用于回收蒸发冷凝水处理机构 2022-08-23
新型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67 202221212740.8 一种熔体滤芯的清洗装置 2022-09-13
新型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68 202221212737.6 一种用于仪表压缩空气的除水装置 2022-10-04
新型 鲁化
实用 一种运用于萃取水再次浓缩后尾气 聚合顺
69 202221212318.2 2022-10-21
新型 热能回用的装置 鲁化
实用 一种利用 LNG 汽化吸热效应的节能 聚合顺
70 202221212335.6 2022-10-21
新型 装置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71 202321272339.8 一种高温可再生离子交换树脂装置 2023-08-29
新型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72 202321272338.3 一种预萃取装置 2023-08-29
新型 鲁化
实用 一种萃取塔排气管线切片的回收装 聚合顺
73 202321518880.2 2023-10-27
新型 置 鲁化
实用 一种反冲洗过滤器反冲管的保护装 聚合顺
74 202321560626.9 2023-11-07
新型 置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75 202321560635.8 一种新型的气动泵润滑保护装置 2023-11-17
新型 鲁化
实用 一种板式换热器水垢清洗条件检测 聚合顺
76 202321518881.7 2023-12-05
新型 装置 鲁化
实用 一种用于测定 PA6 生产过程中 TAD 聚合顺
77 202321560615.0 2024-02-23
新型 含量的检测装置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78 202420554820.4 一种切粒水过滤装置 2024-12-17
新型 鲁化
1-1-3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授权日
号 类型
实用 一种天然气锅炉排烟余热高效回收 聚合顺
79 202520827069.5 2026-02-13
新型 装置 鲁化
实用 聚合顺
80 202520994308.6 一种高温颗粒树脂卸料装置 2026-03-17
新型 鲁化
实用 污水处理剩余活性污泥过氧碱处理 聚合顺
81 202520994318.X 2026-04-28
新型 设备 鲁化
实用 常德聚
82 202422441485.X 一种生物质锅炉尾部吹灰装置 2025-08-01
新型 合顺
实用 常德聚
83 202422573959.6 一种生物质片料堵料疏通装置 2025-09-19
新型 合顺
实用 常德聚
84 202422745575.8 一种萃取水回收节能系统 2025-10-17
新型 合顺
实用 常德聚
85 202423090278.0 一种尼龙 6 黄粒识别挑选装置 2025-10-31
新型 合顺
注:第 14-19 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已于报告期末后因期限届满终止。
(3)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4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商标样式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限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1 38346452 第 6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 38341351 第 7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3 38341312 第 5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8 日至
4 38338949 第 10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7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5 38337795 第 2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6 38333618 第 11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7 38330231 第 9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1-1-3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 注册号 商标样式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限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8 38330205 第 8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9 38328973 第 3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10 38328942 第 1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11 38323793 第 4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12 37832009 第 31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13 37830622 第 16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14 37829785 第 23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15 37829769 第 22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16 37829546 第 29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17 37829305 第 19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18 37828597 第 45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1-1-3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 注册号 商标样式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限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19 37825379 第 20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 37824783 第 15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1 37824374 第 26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2 37824308 第 39 类 聚合顺
2030 年 5 月 6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3 37824235 第 35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4 37823102 第 42 类 聚合顺
2030 年 5 月 6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5 37821689 第 18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6 37819542 第 40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7 37818254 第 24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8 37817940 第 34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9 37816793 第 36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1-1-3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 注册号 商标样式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限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0 37816704 第 21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1 37816438 第 41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2 37816324 第 25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3 37815445 第 14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4 37815248 第 30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35 37814869 第 43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6 37814835 第 37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37 37813277 第 32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8 37812528 第 17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39 37811228 第 44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40 37809178 第 13 类 聚合顺
2030 年 4 月 20 日
1-1-3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 注册号 商标样式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限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41 37807111 第 27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13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42 37804771 第 28 类 聚合顺
2030 年 1 月 20 日
(六)核心技术来源
1、公司的核心技术及来源情况
公司当前核心技术主要有生产设备和聚合技术、定制化的柔性生产设计和自
主研发的产品配方三类,在生产设备和聚合技术方面,公司在成功引进国外先进聚合装置的基础上运用了常压单段聚合和二段聚合两种先进技术。在引进国外先进工程技术的基础上,公司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定制化的柔性生产设计和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等核心技术:在生产线设计方面,融入柔性化生产因素,兼顾了技术先进性和灵活生产能力;在产品配方方面,结合市场需求变化,研制不同层次、不同特性的切片产品,为公司不断打开细分市场奠定了基础。
序号 技术名称 来源 作用引进聚合反应器为伍德伊文达菲瑟公司的专有技术及设常压单段聚
外部 备,通过定制化设计,可生产最高粘度 3.5,通过固相缩聚
1 合或二段聚
引进 工艺,粘度可达到 4.0 及以上,产品分子量均匀,再加工性合技术能好。
将常压单段聚合(常用于民用纺丝切片)或二段法聚合(常用于工业用丝切片)技术,与固相增粘等工艺组合,产品定制化柔性 企业
2 粘度在 1.7~4.0 范围内可调,通过企业成熟的工艺控制,可
生产线设计 自有
保证单线柔性生产,不同规格产品切换成本较低、速度较快,为企业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产业化生产保证。
企业目前可生产四大品类:尼龙 6 三大系列、共聚尼龙、
自主研发产 企业
3 耐高温尼龙、尼龙 66 的不同规格产品,针对不同规格产品
品配方 自有
特点自主开发不同产品配方、助剂的配置和添加技术。
2、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研发费用 8558.36 16782.35 17907.14 15840.14
营业收入 264855.09 552366.44 716821.56 601836.53
1-1-40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23% 3.04% 2.50% 2.63%
五、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和傅昌宝分别持有公司 19.13%、8.08%和 4.77%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
自然人傅昌宝直接持有公司 4.77%股权,并通过其全资控制的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两家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27.2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31.98%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公司外,傅昌宝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电解铜等产品贸易
2 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解铜等产品贸易
3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4 杭州栖涧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暂无实际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尼龙新材料领域,是一家集尼龙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和本公司均不相同或相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做出如下承诺:
1、实际控制人傅昌宝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统称为“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聚合顺现有及将
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4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
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聚合顺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
(1)本方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统称为“聚合顺”)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
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聚合顺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文件关于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
公司)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持股 5%以上的股东温州
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做出的承诺是有效且可行的,亦不存在任何违反该等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措施明确、具体、可执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1-42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和傅昌宝分别持有公司 19.13%、8.08%和 4.77%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
自然人傅昌宝直接持有公司 4.77%股权,并通过其全资控制的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两家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27.2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31.98%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参股的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参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参股企业 公司持股比例 是否是公司关联方
公司持有其 10.00%股权,且
1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
公司有权向其委派董事通过子公司山东聚合顺新材
2 山东盛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否
料有限公司持有 5.00%股权
本公司以司法拍卖方式取得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10%股权,因根据相关协议公司有权向其委派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在 2026 年 3 月支付对价后,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除聚合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聚合顺直接参股且傅昌宝在其中不担任任何职务的企业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表
所示:
1-1-4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持股比例
兼任企业(单位)/投资企业 兼任职务
直接 间接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0.00% -
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4.50% 55.50%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 100.00% -
杭州永昌实业有限公司 - 41.67% -
东莞宇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四川永坤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 40.00%
杭州栖涧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 - 90.00%此外,傅昌宝报告期至今曾经控制过以下公司,具体如下:
持股比例
企业名册 职务 备注
直接 间接
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 100.00% 于 2026 年 7 月注销
执行董事、
杭州聚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1.00% 于 2023 年 8 月注销经理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
5、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相关主要正常经营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香港永昌實業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大哥傅昌焕控制之公司
2 杭州华善化纤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大哥傅昌焕控制之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大哥傅昌焕控制之公司,其中香港
3 杭州永昌锦纶有限公司 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55%,杭州华善化纤有限公司持股 45%。
1-1-4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4 杭州永广化纤材料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大哥傅昌焕控制之公司
5 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大哥傅昌焕控制之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大哥傅昌焕控制之公司,其中杭州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
6 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持有 89.10%股份,香港永昌实
司
业有限公司持有 10.90%股份
7 雅安市升祥饮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之配偶妹妹金凌霞持股 50%之公司
8 杭州柯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之配偶姐妹金建玲控制之公司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8、其他关联方
舟山君睿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温州君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完成更名)。舟山君睿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为公司员工及个别行业专业人才的持股平台,其合伙人中包含公司内部人员,公司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26 年 2 月 11 日,聚合顺以人民币 16254.04 万元成功竞拍福州耀隆化工
集团公司持有的天辰耀隆 10%股权。2026 年 3 月,公司支付款项,天辰耀隆变
1-1-4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为公司关联方。2026 年 3 月至 2026 年 6 月,公司与天辰耀隆的关联采购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3-6 月
天辰耀隆 己内酰胺 38058.10
本次关联采购内容为己内酰胺,己内酰胺为公司生产尼龙切片的核心原材料,稳定的原料供应是保障公司产能持续运转的关键。天辰耀隆是行业内重要的己内酰胺生产企业,公司通过取得其 10%股权实现向上游产业链布局,可以有效抵御原材料市场供给波动风险,保障日常生产计划稳定落地。双方此前已建立长期供货合作关系,依托股权协同能够强化供需对接、优化产业链运营效率,相关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6年 1-6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永昌(天门)新材料
纤维级切片 7093.93 6560.73 - -有限公司
永昌天门尼龙长丝项目已逐步投产,尼龙长丝系公司尼龙切片的下游产品,双方形成天然上下游配套关系。永昌天门向公司采购纤维级尼龙切片,主要满足自身尼龙长丝生产耗用,具备真实生产需求。公司向其销售纤维级切片属于主营业务范畴,有利于拓宽产品销路、稳定产品出货,提升产业链协同效应。相关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关联租赁
(1)公司作为出租方无。
(2)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简化处理的短期
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 支付 承担的租
出租方 租赁和低价值资 增加的使
资产 期间 计量的可变租赁 的租 赁负债利
名称 产租赁的租金费 用权资产
种类 付款额(如适用) 金 息支出用(如适用)
2026 年
乐清市善 房屋 - - - 12.18 -
尔信投资 及建 1-6 月
有限公司 筑物 2025 年 - - 80.22 26.79 -
1-1-4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简化处理的短期
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 支付 承担的租
出租方 租赁和低价值资 增加的使
资产 期间 计量的可变租赁 的租 赁负债利
名称 产租赁的租金费 用权资产
种类 付款额(如适用) 金 息支出用(如适用)
2024 年 - - 60.16 29.44 879.53
2023 年 - - - - -
根据公司与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尔信投资”)签署的
《办公楼租赁合同》,公司向善尔信投资租赁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汉嘉国际办公楼,租赁面积 693.95 平方米,单位租金为 3.5 元/天/平方米,租期 10 年,
2027 年起,每年以上一年租金递增 4%作为租金。
本次承租房产地处杭州钱江新城核心商务区汉嘉国际大楼,区位商务氛围浓厚、交通配套完善,便于公司对接客户、商务洽谈、接待合作机构,契合上市公司总部办公、商务接待、投融资对接的经营布局需求,能够满足公司长期总部办公使用规划,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4、关联担保
截至 2026 年 6 月底,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履行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毕
傅昌宝、永昌控股、
21286.39 2022-3-17 2028-3-6 否
海南永昌、万泓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97.37 332.59 346.21 259.51
6、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特
- - 0.47 -许权使用费
1-1-4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三)各期末关联方往来余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永昌(天门)新材料有
应收款项融资 997.90 62.72 - -限公司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
预付款项 1386.33 - - -
限公司[注]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
其他应收款 20.00 20.00 20.00 -公司永昌(天门)新材料有
合同负债 299.36 516.05 - -限公司永昌(天门)新材料有
其他流动负债 38.92 67.09 - -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 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
59.03 56.24 66.31 -
非流动负债 公司乐清市善尔信投资有限
租赁负债 584.03 574.65 618.00 -公司
注:因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起变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处仅列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在相关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交易条件公允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行为的主体独立,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已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交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企业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聚合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规定。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聚合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1-1-4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利用实际控制人、董事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聚合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聚合顺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与措施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回避表决、审批权限划分、独立董事监督等进行了专门规定。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主要从事尼龙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致力于发展成为一流的尼龙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
结合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与发展趋势,公司一方面将持续深耕尼龙 6 切片材料,在巩固既有产品的优势地位基础上,完善上游供应链体系,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并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含量,满足国内高端客户的需求,以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发展和巩固市场;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在尼龙 66、特种尼龙等领域研发与生产新产品,完善尼龙新材料产业链布局,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多元化、高端化发展,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1-1-4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二)未来发展战略
1、继续聚焦主业,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将统筹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和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管控,稳步夯实产能基础。持续聚焦尼龙 6 切片核心产品,推动经营层深耕自营销售体系,做精做强优势产品,巩固核心市场份额;立足行业发展趋势,稳步推进产品多元化与高端化布局,有序开展尼龙 66、特种尼龙等高端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拓展,逐步完善产品矩阵,增强抗风险能力;积极拓展新市场,把握新机遇,保障出海业务在原有基础上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进一步提升海外业务的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
2、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能,聚焦提质增效发展目标
公司持续扎实巩固成本优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序拓展下游应用场景,逐步提升在汽车轻量化、医疗设备、电子电器等领域的渗透率,密切关注航空航天、智能穿戴等新兴领域发展机会。公司将深入开展工艺创新与生产流程优化,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助力行业绿色转型,持续拓展优质客户。公司将稳步推进生产规模化、自动化、节能化升级,强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与生产协同效能,构建高效稳定的生产运营体系,以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为企业长远发展夯实根基。
3、严守安全环保,筑牢经营底线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未来将以完善体系、落实责任、抓实培
训、强化监管为重点,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细化安全目标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抓实安全技能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动火、登高、受限空间等专项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环保监管,确保员工日常安全、杜绝现场事故,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监察,建立现场安全管理矩阵,保障公司平稳运行。
4、稳健推进资本运作,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按照各监管主体要求与指引将持续完善稳定、透明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和深化信息披露质量和市值管理水平。未来,公司将结合经营状况与市场环境变化,审慎评估各类金融工具的适用性,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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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地运用有效的资本运作方式,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资本市场价值。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
书》第八条规定,“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是指: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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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报表科目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
科目 主要内容(万元) 务性投资
货币资金 234195.85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否
交易性金融资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
5107.47 否
产 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其他应收款 673.34 押金保证金、应收增值税退税等 否
其他流动资产 14034.86 待抵扣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 否持有参股公司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 16242.48 10%股权,属于围绕上下游进行的产业投资,不 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234195.85 万元,主要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库存现金 1.17 否
银行存款 136842.18 否
其他货币资金 97352.51 否
其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 92156.54 否
未到期定期存单及应收利息 5122.73 否
系统错误导致中止支付 60.11 否
存出投资款(系股份回购存入款项余额) 11.05 否
工商信息未变更导致账户受限 1.38 否
ETC 保证金和呆滞账户受限 0.70 否
合计 234195.85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5107.47 万元,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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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的理财产品和外汇掉期。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5107.47 否
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理财产品 5107.10 否
衍生金融资产 0.37 否
合计 5107.47 -
* 理财产品
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风险 本金 期末余额 是否属于财
理财产品名称 管理人 购买日
号 等级 (万元) (万元) 务性投资
云南信托-安赢 云南国际
1 1 号集合资金 信托有限 2026-02-25 R2 5000.00 5107.10 否
信托计划 公司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 R2 型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产品,该类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相关理财产品投资的底层资产主要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或债券,具有持有周期较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为远期结售汇与人民币掉期,系公司结合自身外销业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业务均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属于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673.34 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收增值税退税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4034.86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土地使用税,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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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6242.48 万元,为对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
2026 年 2 月,公司以人民币 162540423.60 元参与司法竞拍获得福州耀隆化
工集团公司持有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 10%股权。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上游己内酰胺生产商,系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天辰耀隆采购己内酰胺金额分别为 76115.22 万元、128612.47 万元、86408.52
万元和 66689.65 万元。公司投资天辰耀隆将有利于公司加强上游原料供应链协同布局,属于围绕上下游进行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02-13
法定代表人 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15895724495
注册地址 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经营范围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60%、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股权结构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
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本次参股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构成财务性投资:一是投资以产业协同为目的,不以短期股权收益为目标;二是标的属于公司主业上游原材料配套,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
(6)其他资产科目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余额均为零。
综上所述,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未持有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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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为 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即 2026 年 1 月 10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
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不涉及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
九、类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持有或拟持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十、未决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项行政处罚。一项系聚合顺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12 月 3 日期间,DA003 锅炉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自动检测数据多次超标的违法行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编号为“杭环钱罚[2026]7 号”《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 20 万元。相关处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出具《情况说明》,认定“自 2023 年 1 月 1日至今,公司未发生过生态环境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故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另一项因违反消防安全方面法律的行政处罚,聚合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被出具编号为“钱塘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0037 号”《处罚决定书》,并予以罚款 5000 元。该处罚金额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较低金额的罚款,且被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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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认定属于“较轻违法情形”,同时根据信用中国(浙江)调取的聚合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显示,消防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已修复,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因生产经营方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了安全生产等制度,从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现场安全管理、各类危险源和废弃物的监控与管理等各方面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和
危险源管理,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台账及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从责任分配、应急计划制定、训练和模拟、应急设施部署、异常和紧急情况的报告与后处理等方面,规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应急响应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生态环境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情形。
(四)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是否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一年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但存在受到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5 年 6 月 16 日,聚合顺、公司董事长傅昌宝、总经理毛新华、时任董秘
1-1-5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兼财务总监姚双燕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3 号)。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 9000.00 万元。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4 月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傅昌宝、总经理毛新华、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姚双燕未能勤勉尽责,未敦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未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傅昌宝、毛新华及姚双燕以收到监管警示为契机,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持续开展相关改进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经营发展。
(五)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1-1-5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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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际尼龙新材料产业持续向中国转移
依托国内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庞大的下游应用市场,以及煤化工、石油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带来的低成本生产优势,近年来全球尼龙新材料产业加速向中国转移,国内行业产能规模持续扩容。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尼龙 6 切片生产国与消费国。
据华瑞信息数据,截至 2025 年末,全球尼龙 6 切片总产能接近 1200 万吨,其中中国大陆产能突破 850 万吨,占全球产能比重突破 70%,在全球产业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随着己二腈国产化技术实现突破,尼龙 66 切片原料对外依存度大幅降低、原料供给约束有效缓解,带动全球尼龙 66 切片产能亦逐步向国内转移,我国尼龙全产业链承接能力持续提升。
2、产业技术升级加快,行业向高端差异化产品方向发展
随着国内消费升级与产业结构优化,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功能性薄膜等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市场对尼龙新材料的需求从单一的总量增长,逐步转向高品质、多功能、差异化的结构性升级。其中,高强、细旦、抗菌、抗紫外线等功能性尼龙 6 切片产品,以及高端改性工程塑料、特种薄膜等差异化产品,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国家产业政策持续赋能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为行业高端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 年 7 月,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明确提出发展尼龙等化工新材料,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高附加值方向延伸。“十五五”开局之年,政策继续聚焦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尼龙新材料行业迎来高端化、差异化和绿色化转型的重要窗口期。
3、市场供需格局阶段性调整,公司经营与财务承压近年来,国内尼龙 6 切片行业迎来产能集中释放周期,2024-2025 年行业新增产能累计超 200 万吨,产能扩张速度显著快于下游终端需求增速,直接导致行
1-1-5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业供需格局阶段性失衡。由此,行业整体开工率持续下行、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行业整体盈利空间被持续压缩,行业内企业普遍出现营收回落、盈利收缩的情况。
受此影响,公司 2025 年以来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下滑: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24 亿元和 26.49 亿元,同比下降 22.94%和 12.58%;
实现归母净利润 1.45 亿元和 0.63 亿元,同比下降 51.77%和 43.05%。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维持在较高区间,各期末分别为 58.89%、63.87%、
61.67%和 62.43%,财务杠杆水平偏高,资本结构亟待优化。在此背景下,充实
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成为公司平稳度过行业调整期、为下一轮增长积蓄力量的现实需要。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充实营运资金,保障经营稳定并把握未来机遇
公司所处行业目前处于行业调整阶段,企业对流动资金的依赖程度更高。充足的营运资金有助于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日常经营问题,同时在行业复苏来临时具备较为充分的资金准备及跟进的余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助于在当前行业调整期内保持经营稳定和战略主动性,为长期发展打下更扎实的基础。
2、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有息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改善财务结构。资本实力提升后,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更强,财务稳健性更好,有利于保障主营业务持续稳定运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尼龙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100%控股企业。
永昌控股、海南永昌认购,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该笔资金将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和战略布局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帮助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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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为积极配合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保证本次发行合法、合规、公允进行,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对象特此作出如下的承诺:
(一)本企业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规定的认购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具备合法、有效的认购及持股资质。
(二)本企业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及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办人员违规持股的情形,未通过直接、间接、代持、隐名持股等任何方式,协助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违规参与本次认购、持有发行人股份,亦不存在上述主体违规变相获益的情形。
(三)本企业本次认购行为完全基于自身真实投资意愿,认购价格、认购数
量均符合市场化,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行为。未与发行人、董高及本次发行相关主体存在不正当利益安排,不存在通过本次认购向相关方输送利益、变相转移资产、规避监管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或提供不正当利益、利益交换等违规情形。
(四)本企业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
存在资金来源违法违规、借贷资金违规认购、代他人出资认购等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规避金融监管、资本市场监管的行为。
(五)本企业保证本次认购相关申报材料、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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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持股安排、利益约定等重要信息的情形。
(六)本企业认购的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本公司就其所认购的聚合顺本次发行的股票,因聚合顺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聚合顺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本企业充分知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监管要求及违规后果,若
本次承诺内容存在虚假、不实、隐瞒情形,或本企业存在上述任一违规情形,本企业自愿放弃本次认购资格、无条件配合发行人撤销本次认购相关安排,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得低于每股面值。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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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31473397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本次发行证券的限售期
永昌控股、海南永昌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份,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融资间隔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
1-1-6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包括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024 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7 月 26 日,距离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已超过 18 个月,本次发
行符合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且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 100%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此外,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傅昌宝先生。本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和傅昌宝分别持有公司 19.13%、8.08%和 4.77%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自然人傅昌宝直接持有公司 4.77%股权,通过其全资控制的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两家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27.2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31.98%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系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股份数量。如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无控
1-1-6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38.16%。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九、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 2: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协议中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其他合同主要内容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1-6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3、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为明确乙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数量及金额上下限,乙方合计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即认购数量及金额的上下限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及金额一致。
甲方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31473397 股,发行金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乙方认购数量和金额合计亦不超过上述股份数量和金额。甲方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金额总额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及/或发
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乙方同意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相应调整,但仍为全额认购。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则认购股数将根据认购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双方确认,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
4、支付方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1-1-6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销商)发出的认购价款缴付通知书后,乙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锁定期
乙方确认并承诺,根据本协议认购的目标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乙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2)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2、协议终止
(1)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材料。
(2)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
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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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因其自身过错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
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甲方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而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3、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书后,未能在通知载明缴款日期前,向甲方指定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认购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本次发行尚待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及注册。如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监管部
门的审核或注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6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充实营运资金,强化抗风险能力近年来,国内尼龙 6 切片新增产能持续集中释放,2024-2025 年行业累计新增产能超 200 万吨,下游需求增速不及产能扩张节奏,使得市场供需格局出现阶段性失衡。行业供需格局的阶段性变化对企业营运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维持充足的营运资金是保障企业平稳度过行业调整、把握未来复苏机遇的重要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金实力进一步夯实,有助于公司更好地适配行业周期变化,维持经营稳定性与战略灵活性,稳固公司长期良性发展底盘。
2、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财务稳健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维持在较高区间,2023 年末、2024 年末、
2025 年末以及 2026 年 6 月末分别为 58.89%、63.87%、61.67%和 62.43%,财务
杠杆水平偏高,资本结构亟待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有效扩充公司净资产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杠杆,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筑牢财务保障。
3、促进可持续发展,提振市场信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全资控制的企业。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参与本次认购,充分彰显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核心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与坚定信心。
本次募集资金不仅为公司业务拓展、战略落地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撑,也有助
1-1-6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于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34195.85 万元,扣除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及受限货币资金,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为 138332.10 万元,上述货币资金需系用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资金,无法全部用来进行长期资产投资,基于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财务状况,考虑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和未来资金需求后,公司将产生较大的资金缺口。具体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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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 计算公式 202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 234195.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07.47可自由支配
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 * 3618.71货币资金
受限货币资金 * 97352.51
期末剩余可支配货币资金 A=* +* -* -* 138332.10
最低现金保有量 * 107235.44
未来三年现金分红 * 16000.00未来资金需
未来三年偿还债务的本息 * 47668.52求
未来三年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 * 33973.40
未来资金需求小计 B=* +* +* +* 204877.37
资金缺口小计 C=B-A 66545.26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不能满足未来资金需求,资金缺口为 66545.26 万元。
(一)期末剩余可支配货币资金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库存现金 1.17 1.92 0.72 0.48
银行存款 136842.18 108950.59 116240.19 95081.40
其他货币资金 97352.51 141939.49 160222.79 113673.96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234195.85 250892.00 276463.69 208755.83
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属于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内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公司扩大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采购款的规模,而应付票据规模增加,保证金增加,导致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规模较大。除此之外,应付票据的保证金规模远小于票据面值,因此公司需要保有一定规模的非受限货币资金用以票据到期时兑付。
除其他货币资金外,公司仍有部分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余额,需要专款专用。
因此从资金使用的受限程度来看,2026 年 6 月末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为
138332.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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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6-06-30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234195.85
其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 3618.71
受限货币资金* 97352.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7.47
期末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 -* -* +* 138332.10
(二)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根据公司 2023 至 2026 年 6 月财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使用“安全月数法”对最低现金保有量进行测算。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
/2026年 6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营业成本 244166.30 515535.82 659073.67 561495.79
期间费用总额 11058.79 18836.47 18240.25 15928.78
非付现成本总额 4923.14 8093.32 7399.52 6381.82
付现成本总额 250301.95 526278.97 669914.40 571042.75月平均付现成本 41716.99 43856.58 55826.20 47586.90
最近三年一期月平均付现成本 47246.67
货币资金 234195.85 250892.00 276463.69 208755.83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易变现的
5107.47 - - -
金融资产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97352.51 141939.49 160222.79 113673.9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18.71 11948.84 25310.18 3612.69
可支配资金余额 138332.10 97003.67 90930.73 91469.18可支配资金余额覆盖月均付现成
3.32 2.21 1.63 1.92
本月数最近三年一期平均可支配资金余
2.27
额覆盖月均付现成本月数
最低现金保有量 107235.44
(三)未来三年预计支付的现金分红
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累计金额为 16251.16 万元,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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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支出与报告期内相近,初步预计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金额为
16000.00 万元,构成相应的货币资金需求。
(四)未来三年偿还债务的本息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构成,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有息负债金额为 104329.39 万元,其中未来三年内偿还债务的本息为 47668.52 万元。
(五)未来三年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
公司近年来开展了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 66)项目、山东鲁化项目二期等建设,主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未来三年自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30 日已投入金额 有资金需求
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28118.92 20107.72 6770.33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 66)项目 42447.71 25075.92 14993.95
山东鲁化项目二期 55014.85 42805.73 12209.12
合计 33973.4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规模同时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改善,财务结构更趋稳健,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五、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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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共进行两次资金募资,分别为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1 2022 年 3 月 20400.00 19594.60
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 2024 年 7 月 33800.00 33166.5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及存放情况
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 号文),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530600 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94970 张,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 144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204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36.00 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36.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1976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5.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94.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 号)。
1-1-7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6年 6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日余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065920013000744548 19764.00 0.00 已注销
杭州城西支行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94.60 万元,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69.40 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5.40 万元,其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税款为 36.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 46.78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9626.5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14.86 万元。
2、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763120 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6168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00 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24.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3337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3.4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66.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8 号)。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1-7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2026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30 日余额招商银行股份
公司开户,募集资金有限公司杭州 577904384710006 - 0.43专户高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公司开户,募集资金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2127722 17774.20 204.09专户江东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公司开户,募集资金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902945657 15601.80 1240.44专户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
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2152431 - 993.75 有限公司开户,募集江东大道支行 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
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8157871 - 1180.00 有限公司开户,对公江东大道支行 通知户
合计 / 33376.00 3618.71 /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66.52 万元,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09.48 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3.48 万元,其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税款为 24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 411.63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29959.44 万元,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3618.71 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618.71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1-1-7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9594.6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9626.5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无
2022 年度:19626.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无
2023 年-2026 年 6 月: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或截止日项目号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完工程度)额
年产 18 年产 18
万吨聚酰 万吨聚酰
1 19594.60 19594.60 19626.52 19594.60 19594.60 19626.52 31.92 [注]
胺 6 新材 胺 6 新材
料项目 料项目
注: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6 新材料项目共有 3 条生产线,其中 3 号线已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 号线已于 2023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 号线已于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1-7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1-1-7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3166.5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9959.4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15503.88 2024 年:10098.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46.75% 2025 年:11737.77
2026 年 1-6 月:8122.9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金额与募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序号 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日项目 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投资金额 目完工程度)的差额
年产 12.4 万
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
1 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变更料项目
前)
15503.88 15503.88 14428.80 15503.88 15503.88 14428.80 不适用 2026 年 12 月
年产 5.08 万
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
2 吨尼龙新材
料建设项目料建设项目(变更后)
年产 8 万吨
年产 8万吨尼尼龙新材料3 龙新材料(尼 17662.64 17662.64 15530.64 17662.64 17662.64 15530.64 不适用 2026 年 12 月(尼龙 66)龙 66)项目项目
合计 / / 33166.52 33166.52 29959.44 33166.52 33166.52 29959.44 / /
1-1-7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延期情况
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涉及变更或延期情况。
2、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原“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
意将“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4 年 12月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因: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2022 年末至 2024 年末,由于可转债实际于 2024 年 7 月完成发行,使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出于谨慎考虑,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适当调整了项目的施工建设进度。公司于2024年1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对“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同时将“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如下:
1-1-80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4 年 7 月 26 日变更是后的
募 项目达 否
项目 董事 股东
投 实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年 达
对应 变更后项目 2026 年度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可行 会审 会审
变更后 项 实施 施 计划累计 可使用 度实 到
的原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 投入金额 (%)(3) 性是 议通 议通
的项目 目 主体 地 投资金额 状态日 现的 预
项目 资金金额 金额 (2) =(2)/(1) 否发 过时 过时
性 点 (1) 期(具体 效益 计生重 间 间质 到年月) 效大变益化
年 产 年 产 聚合 杭
5.08 万 12.4万 生 顺新 州 2025
不 2025
吨尼龙 吨 尼 产 材料 市 2026 年 年 6
15503.88 15503.88 2036.49 14428.80 93.07 [注] 适 否 年7月
新材料 龙 新 建 股份 钱 12 月 月 27
用 14 日
建设项 材 料 设 有限 塘 日
目 项目 公司 区
合计 15503.88 15503.88 2036.49 14428.80 93.07 / / / / / /
鉴于公司尼龙 6 切片产能的快速增长及未来两年自有新产能的持续释放,继续扩产尼龙 6 切片的紧迫性已降低;同时,考虑到该产品下游需求环境存在波动,而共聚尼龙、改性尼龙、尼龙 66 等高附加值产品与新兴应用的结合展现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更强的抗风险优势。因此,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适度收缩原尼龙 6 切片产能建设,转而优先保障共聚尼龙、尼龙 66 切片及改性尼龙切片等更具市场潜力的高端产品产能布局,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经济效益,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
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7 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
1-1-8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
整优化后,变更为“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况和原因
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公司将“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说明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1-1-82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 66)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顺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 66)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年 12 月。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项目主体山东聚合顺参股股东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合作事项沟通协调、内部出资审批流程周期较长,阶段性放缓了项目前期建设节奏与资金投放进度;另一方面,2024 年以来,尼龙 66 的核心上游原材料己二腈等本土化产能逐渐释放,为确保项目投产后可获取稳定、具备成本优势的原材料配套,同时使原材料方案更好地匹配下游市场对尼龙 66材料的高端化、差异化需要,公司审慎放缓项目建设进度,统筹优化项目投产时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顺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 19594.60 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如下:
单位:万元
总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置换金 置换完成 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额 入金额 额 日期 通过日期
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2022 年 5 2022 年 4 月
55819.15 19594.60 19594.60
6 新材料项目 月 6 日 22 日
合计 55819.15 19594.60 19594.60 / /
1-1-8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156.7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1.03 万元,合计置换
8297.76 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置换金 置换完成 董事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额 日期 通过日期
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 2024 年 9 2024 年 9 月
58288.72 6643.35 2770.62
材料项目 月 18 日 6 日
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 2024 年 9 2024 年 9 月
42447.71 11288.04 5386.11料(尼龙 66)项目 月 19 日 6 日
2024 年 9 2024 年 9 月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33.48 141.03 141.03月 19 日 6 日
合计 101369.91 18072.42 8297.76 / /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授权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使用部分“合顺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1-1-8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700 万元的“合顺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4 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9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尚未赎回理财产品;2025 年度累计赎回理财产品 9000.00 万元,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 12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2026 年 1-6 月,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0050.00 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 8870.00 万元,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 5.27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鉴于协定存款为活期类现金管理存款产品,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支取使用资金,因此,协定存款本金处于动态流转状态,未单独计入前述核算范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4.8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4 年 7 月销户。
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利用资源。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部分设备效率提升,公司减少购置数量或调整了设备品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地降低了设备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1-1-8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1-1-8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6 月 现效益 计效益
年产 18 万吨聚酰胺
1 97.99% 不适用 4737.87 10633.69 3887.02 1392.40 20365.90 不适用
6 新材料项目
注: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1-1-8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1-1-8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承诺效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序 项目累计产
项目名称 益 能利用率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年 1-6月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号
1 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 66)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1-1-8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077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90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
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存在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和傅昌宝分别持有公司 19.13%、8.08%和 4.77%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自然人傅昌宝直接持有公司 4.77%股权,通过其全资控制的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两家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27.2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31.98%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如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38.16%。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1-9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有所增强,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营利润。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除永昌控股和海南永昌参与本次发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不会与永昌控股和海南永昌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未来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永昌控股和海南永昌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报批及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92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及行业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尼龙新材料的经营业务,所处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该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行业供需结构,二是原材料的价格。
具体来说,如果行业产能增幅大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幅,就会出现供大于求,行业景气度下降,企业产能扩张需求放缓,随着下游需求的增长,行业产能逐渐平衡直至短缺,进而进入新的一轮景气周期。此外,尼龙新材料原料成本占比较大,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尼龙新材料产品售价,进而影响下游需求。如果原材料价格处于市场高位,则会抑制下游需求;如果原材料价格处于市场低位,则会刺激下游需求。因此,尼龙新材料行业的景气度取决于上述两因素的叠加情况动态综合影响。若行业周期波动导致景气度下降,则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速,甚至会导致公司利润同比减少。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尼龙新材料行业竞争充分。随着行业竞争进入深水区,有行业产品口碑知名度、研发实力与应用场景多元化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摆脱低价竞争和恶性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多元化、高端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未来,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或者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恶性竞争,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业绩同比下降。
(三)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尼龙切片,是尼龙工业中连接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的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服装、汽车、电子、薄膜等多个领域,对应的下游市场涉及民用纺丝、工业纺丝、电子元器件、汽车工业、包装工业等多个终端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公司的经营业绩同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
1-1-9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导致下游行业景气下行、相关生产企业经营承压,进而造成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产品尼龙 6 切片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属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衍生品,其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地缘政治、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己内酰胺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整体超过 95%。因此,己内酰胺价格短期内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库存管理、采购安排和产品售价调整构成不确定的影响,或导致下游客户需求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的生产对设备、技术和管理有较高的要求,主要生产厂商为大型国有企业及部分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民营企业,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集中度较高,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对主要供应商具有一定依赖性。此外,己内酰胺的供应还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同时供应商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进行停产检修,导致其可能存在临时性供应不足的情况。如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发生定期、不定期的生产检修等情况,有可能导致公司不能足量、及时、正常地进行采购,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
(三)环保监管、能源管控等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公司经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公司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亦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另外,随着国家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1-9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此外,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能源,以电力、天然气、蒸汽为主,目前公司生产基地均位于工业区,就近采购园区能源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探索、应用新型节能减排技术和方法。但若未来能源管控政策变化导致能耗使用受限,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四)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营业收入逐年提升,同时公司也积累了丰富的适应快速发展的经营管理经验,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措施,已建立了较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结构的优化和产品种类的拓展,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2366.44 万元,同比下降 22.94%;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84.43 万元,同比下降 51.77%。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855.09 万元,同比下降 1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0.10 万元,同比下降 43.05%。公司经营业绩连续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高于营业收入降幅,盈利能力持续承压。
近年来国内尼龙 6 切片行业产能集中释放,行业供需格局持续失衡,同质化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及加工费水平承压,行业盈利空间明显收窄。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尼龙 6 切片,产业链相对较短,受行业供需失衡、下游需求疲软及客户采购节奏放缓的影响较为直接。2026 年 1-6 月,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17.05%,产能利用率同步下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有所增加,进一步摊薄利润。
如未来行业供需失衡状态持续或进一步加剧,产能出清进度慢于预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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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进一步激化,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环境、原材料价格及下游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销量持续下滑,公司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和利润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 2026 年度及以后期间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可能,若上述不利因素持续加剧,公司可能出现亏损的风险。
(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1972.01 万元、3868.33 万元、9068.19 万元和
15000.36 万元。受行业景气度、客户回款、存货采购及储备、经营性应收应付
项目变动以及结算时点等因素影响,加之公司部分经营性付款采用票据等方式结算,相关结算安排会影响现金收付的具体时点,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经营成果不完全同步。若未来行业持续下行、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存货资金占用增加,或采购、销售及结算节奏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能继续波动,进而对公司营运资金安排、原材料采购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偿债及应付票据兑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89%、63.87%、61.67%和 62.43%,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因应付票据保证金等原因受限的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97352.51 万元,占货币资金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41.57%,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相对有限。
公司日常经营中需保留一定规模资金用于应付票据到期兑付及维持正常经营周转。若未来出现客户信用政策收紧、销售回款不及时、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下降,或国家货币政策收紧导致公司融资难度加大、融资成本上升等情形,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将有所增加,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及应付票据到期无法足额兑付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信状况及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四)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存在较大规模的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其中存货账面价值为 46087.25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46256.91 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为 143287.03 万元。受行业供需失衡及下游需求疲软影响,公司产品价格承压,公司对存货计提了相应跌价准备,2026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
1-1-9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损失合计 660.48 万元。
若未来尼龙 6 切片行业供需失衡格局长期持续,相关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行,公司存货可能面临进一步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若公司新项目产能利用率进一步
下滑、相关资产经济效益不达预期,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可能面临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若下游客户回款情况恶化,公司应收账款亦可能面临进一步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上述资产减值事项将对公司当期利润及净资产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风险
(一)审核及注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并在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获得通过审核并成功注册,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永昌控股、海南永昌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已出具本次认购股票最低认购数量及金额的承诺。若外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发行对象未能及时筹措足额认购资金,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扩大。短时间内公司净利润规模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将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此外,股票价格波动还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资金供求关系及投资者心理因素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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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傅昌宝 毛新华 姚双燕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傅永宾 周明生 韩林静
______________尹德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98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陈晓雯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99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一、发行人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韩林静 傅永宾 尹德军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0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___________傅昌宝
公司主要股东: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傅昌宝
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傅昌宝年月日
1-1-10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李日旺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译涵郑念宇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朱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2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字:
朱健(代)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朱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海珍 吴铮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王全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0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05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具体如下: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需要提示投资者,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合理利用募投资金,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1-1-10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1、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海南永昌,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
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1-107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
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