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证券简称:聚合顺公告编号:2025-116
转债代码:111003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2月10日,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昌宝、姚双燕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关联交易11月30日前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关联人前次预计金额类别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金额
向关联人永昌(天门)新预期销售具有
90006874.99
销售产品材料有限公司不确定性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年初至本次预计金额
2025年11月30
关联交易本次预上年实际与本年实际发关联人日与关联人累类别计金额发生金额生金额差异较计已发生的交大的原因易金额
向关联人永昌(天门)新不超过
6874.990预计业务增加
销售产品材料有限公司18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91429006MAD2A4QM37
代码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路1号
成立日期2023-10-20法定代表人傅君博注册资本12720万元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
经营范围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持股89.1038%,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股东
持股10.8962%。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44.48万元,净资财务情况产5551.6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03.09万元,净利润-234.14
万元(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2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31573.15万元,净资产16052.2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180.96万元,净利润3566.61
万元(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天门”)之股东一杭州永源化纤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源化纤”)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之兄傅昌焕,永昌天门之股东二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为傅昌焕100%控制的企业;杭州永广化纤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广化纤”)为永源化纤100%控股股东;永广化纤之股东为傅昌焕、傅君博、傅俊杰,傅君博与傅俊杰均为傅昌焕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永昌天门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永昌天门的尼龙长丝项目已逐步投产,因尼龙长
丝属于公司尼龙切片产品的下游,永昌天门向公司采购产品系用于自身生产需要;公司向永昌天门销售尼龙切片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
续性经营业务,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聚合顺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
于公司正常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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