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证券简称:聚合顺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1003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现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8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15.3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46.36万元和税款人民币182.78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38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0.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8号)。
第1页共14页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合顺转债,转债代码:11102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763120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6168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3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00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4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24.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337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3.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6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638.48
项目投入 B1 41946.5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64.08
补充流动资金 B3 7221.24
项目投入 C1 908.50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1
项目投入 D1=B1+C1 42855.0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65.59
补充流动资金 D3=B3 7221.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227.7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27.74
差异 G=E-F 0.00第2页共14页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合顺转债,转债代码:11102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3166.52
项目投入 B1 10098.6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7.61
项目投入 C1 5293.23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8.64
项目投入 D1=B1+C1 15391.9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6.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7990.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7990.86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和2020年5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6月,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3页共14页作为保荐机构,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后,公司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24年8月2日,公司及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本公司开户,募集资
950700788018000016681227.74
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金专户
合计1227.74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4页共14页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79043847100060.45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高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106000212772212435.20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19029456575555.21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分行
本公司、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10600021524310.00有限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
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户
合计17990.8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除研发中心建设投资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合顺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对2024年9月使用“合顺转债”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多笔3年期大额存单的事项进行了追认与补充授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提前赎回上述大额存单。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购买赎回赎回受托人产品类型利率备注号金额金额收益
1杭州银行股份大额存单10002.45%100015.10购买大额存单的募集资金存
第5页共14页有限公司杭州放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二
江东大道支行级账户(大额存单户)
210002.35%100012.86
310002.35%100013.32
410002.35%100013.32
5中信银行股份10002.35%100013.32购买大额存单的募集资金存
有限公司杭州大额存单放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二
610002.35%100013.32
分行级账户(大额存单户)
710002.35%100012.93
810002.35%100012.93
910002.35%100012.93
合计9000/9000120.03/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优化后,变更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
第6页共14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第7页共14页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638.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08.5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855.0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是否已截至期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是否达承诺投资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末承诺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金额进度(%)到预计项目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投入金额投入金额的差额用状态日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2)(4)=(2)/(1)效益分变更)额(1)(3)=(2)-(1)期化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未做分2021年否32835.2932835.290.0025784.24-7051.05[注2]78.532782.72[注1]否切片生产期承诺12月项目研发中心未做分2025年否5908.175908.17908.505204.06-704.11[注3]88.08不适用否建设项目期承诺12月偿还银行贷款及补未做分
否11895.0211895.020.0011866.79-28.23[注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充流动资期承诺金
合计-50638.4850638.48908.5042855.09-7783.39----
第8页共14页为了进一步提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过程
中具体投入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量,经公司审慎讨论及研究,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不变、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含该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净利息)全部用于新增研发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不再用于土建工程方面的支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由于部分研发设备需要从海外及其他地区进口,预计此类设备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下单购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运输、安装调试的过程。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增研发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并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处于在建状态,预计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13567.81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10万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为13559.8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8.00万元。经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第9页共14页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 6切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7176.3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5.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主要系: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资金,有效利用资源。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部分设备效率提升,公司减少购置数
量或调整了设备品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注2]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7176.3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5.30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上述项目正在建设期,未来募集资金将持续投入[注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4.8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6.66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10页共14页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166.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93.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503.8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391.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6.75%是否已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投入本年度是否达承诺投资变更项调整后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投入金额与承诺预定可使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进度(%)实现的到预计项目目(含部投资总额投入金额额投入金额的差额用状态日生重大变
总额(1)(4)=(2)/(1)效益效益分变更)(2)(3)=(2)-(1)期化
年产12.4万未做分期承00
吨尼龙新材是15503.88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诺[注2][注2]料项目
年产5.08万
未做分期承5293.2310000.792026年吨尼龙新材否15503.88不适用64.51[注1]不适用否
诺[注2][注2]12月料建设项目年产8万吨尼未做分期承2025年龙新材料(尼否17662.6417662.640.005391.12不适用30.52[注1]不适用否诺12月龙66)项目
合计-33166.5233166.52—5293.2315391.91—----第11页共14页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优化后,变更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次调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公司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2024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156.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1.03万元,合计置换8297.7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合顺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0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第12页共14页[注2]“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
第13页共14页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截至期末计本年度实实际累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
目目拟投入划累计投资际投入金投入金额(3)=(2)/(1)定可使用状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金额(1)额(2)态日期否发生重大总额变化
年产5.08万年产12.4万
2026年12
吨尼龙新材吨尼龙新材料15503.8815503.885293.2310000.7964.51[注]不适用否月料建设项目项目
合计—15503.8815503.885293.2310000.79——[注]——
鉴于公司尼龙6切片产能的快速增长及未来两年自有新产能的持续释放,继续扩产尼龙6切片的紧迫性已降低;同时,考虑到该产品下游需求环境存在波动,而共聚尼龙、改性尼龙、尼龙66等高附加值产品与新兴应用的结合展现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更强的抗风险优势。因此,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适度收缩原尼龙6切片产能建设,转而优先保障共聚尼龙、尼龙66切片及改性尼龙切片等更具市场潜力的高端产品产能布局,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经济效益,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无
第14页共14页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无说明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