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证券简称:利柏特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11023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号),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75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6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23”。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投资”)配售
309855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1.31%;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利合伙”)配售29925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99%;股东沈斌强先生配售12667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69%;股东杨清燕女士配售3378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45%;股东杨东燕女士配售3378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45%;股东陈裕纯女士配售3378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45%;股东李建平女士配售3378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45%;股东杨清华先生配售3375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45%。二、本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股东函告,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部分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利柏转债”114638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5.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本次减持本次减持本次减持前占发行本次减持后占发行持有人姓名前持有数后持有数
总量比例数量(张)总量比例量(张)量(张)
(%)(%)
利柏特投资309855041.31920000217855029.05
兴利合伙2992503.9902992503.99
沈斌强1266701.6985840408300.54
陈裕纯337800.4519520142600.19
杨清华337500.452500087500.12
杨东燕337800.452846053200.07
杨清燕337800.453378000
李建平337800.453378000
合计369334049.241146380254696033.96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