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证券简称:利柏特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1023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人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成为注开始从事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开始在本所执公司提供姓名角色册会计上市公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业时间审计服务师时间审计时间告家数时间近三年签署过3家曾凡强项目合伙人2009年2011年2009年12月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过0家童德进签字注册会计师2021年2018年2021年7月2026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过4家黄继佳质量控制复核人2006年2004年2011年2月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注册对在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2014
黄继佳2024/4/29自律惩戒会计师协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会的问题采取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措施对在上海梦创双杨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海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发行人收
黄继佳2025/3/12自律监管措施交易所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的问题采取书面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0万元和人民币26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收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
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