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6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于佳女士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140 人,代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3089500 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30895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江竹女士、胡春年女士、曾钰佳女士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30895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或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文件;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
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的处置方案;
10、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上述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30895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