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证券简称:洪通燃气公告编号:2026-00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具体实施,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用于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
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财务管理部实施。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用于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特此公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