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证券简称:东亚药业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1015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
第五大道21号二楼会议室五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95297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1.882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池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崔孙良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剑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副总经理
陈灵芝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6609 99.5243 244056 0.4099 39100 0.0658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8409 99.5273 240756 0.4044 40600 0.0683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9909 99.5298 240756 0.4044 39100 0.0658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6409 99.5240 244256 0.4103 39100 0.0657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6409 99.5240 244256 0.4103 39100 0.0657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2509 99.5174 250156 0.4202 37100 0.0624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6609 99.5243 245056 0.4116 38100 0.06418、议案名称: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2309 99.5171 277856 0.4667 9600 0.0162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5809 99.5230 273356 0.4591 10600 0.017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6关于2024年18970039.773025015652.4484371007.7786
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19380040.632624505651.3791381007.9883
2025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5年18950039.731127785658.256196002.0128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茹秋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