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证券简称:东亚药业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1015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投建的研发楼永久调整为研发行政综合楼,现有供研发使用的区域保持不变,同步调整部分建筑面积供其他行政部门综合使用,并将根据公司研发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研发实验区域和相关研发设备。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的事项能提高公司资产整体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职能人员集中办公效率,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8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1.1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092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61438679.24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17924.52元(不含税))后,主
承销商东兴证券于2020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户(账号为:1207071129000027135)人民币
822771245.28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214863.92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725471.7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438456.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2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根据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拟使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总额资金金额
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吨、
113690.0013690.00
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
247676.0047676.00
工程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624.006877.85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8990.0078243.85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及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中的2个子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原料药项目”
和“年产30吨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额为22870.00万元,其中,1687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头孢类母核180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100吨技术改造项目”,6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资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吨、7-ANCA 60 吨技术改造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拟使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总额资金金额
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吨、
119690.0019690.00
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
224806.0024806.00
程
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180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
316870.0016870.00
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624.006877.85
5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8990.0078243.85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9915101040999997-000
-2023年12月销户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00000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9915101040999997-000
-2023年12月销户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00000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405245896888-2023年12月销户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71129000027259-2022年9月销户
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71129000027135-2021年1月销户
限公司三门支行
合计-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拟使用募集募集资金累项目达到预定序号项目名称总额资金金额计投入金额使用状态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
体 7-ACCA 200 吨 、
119690.0019690.0019894.522022年9月
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
目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
224806.0024806.0024361.352023年12月
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180
3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产16870.0016870.0016780.102023年12月
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624.006877.854491.242023年12月
5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计78990.0078243.8575527.21-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18.4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四、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调整的项目情况本次调整涉及的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877.85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491.24万元,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调整的原因及方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投入使用后,受整个医药市场发展的影响,公司进一步调整了发展战略规划思路,形成以“原料药为中心,往前伸,向后延”的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从最初以中间体、原料药为主的战略发展,转向在进一步巩固中间体、原料药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发展制剂类新产品、新技术,并以酶法工艺为切入点布局合成生物技术工艺领域的研究开发。同时,由于公司的研发中心上海右手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善礼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能够
承担相关研发项目,使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出现了较多空置区域。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职能人员集中办公效率,结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结项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主要的研发团队在上海及杭州办公
的客观情况,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建设的建筑永久调整为研发行政综合楼,现有供研发使用的区域保持不变,同步调整部分建筑面积供其他行政部门综合使用,并将根据公司研发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研发实验区域和相关研发设备。
五、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能够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职能人员集中办公效率,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该事项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符合公司
募投项目及研发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后能够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职能人员集中办公效率,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